快來參與曝光“十大求職陷阱”

才智咖 人氣:4.46K

新浪網一項調查表明,52.22%的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曾被騙過,遭遇求職“陷阱”後,約42%的人會自認倒黴而不去投訴。換言之,求職“陷阱”不僅隨處可見,而且很大一部分人遇到它後選擇沉默。也正是這樣,才讓這些“陷阱”有恃無恐,繼續坑蒙更多的人。我們希望通過“十大求職陷阱”的評選,讓這些黑暗“陷阱”一一曝光,幫求職者打打求職防騙“疫苗”。

快來參與曝光“十大求職陷阱”

■核心提示

隨著節後招工、跳槽高峰的出現,各種非法黑中介也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不良公司為了撈錢,使出各種騙術:虛假招工資訊、霸王合同、生死合同等等,詐騙手段層出不窮,讓求職者防不勝防;部分企業為節省用人成本,違反勞動法,設定薪酬陷阱,不誠信行為也讓員工有苦難言。借“3·15”到來之際,本報《職場考場》週刊與職業人E家共同推出我市首次“十大求職陷阱”報網互動調查,希望通過您的熱心參與,曝光求職過程中遇到的欺詐行為,共同淨化我們的求職環境。有關評選結果,我們會在下週的《職場考場》“3·15”特輯中揭曉。

●陷阱1:先繳報名費或保證金

調查顯示,職場中最大的騙局當屬收取保證金、押金,其比例佔到了28.16%。這類“陷阱”騙財的明目繁多,如介紹工作前,要你繳納保證金;應聘時要求你出資訊費,才能獲得更高層人士的面試;或者上崗前要求繳納押金等等。總之,求職者往往錢花了不少,最後工作卻沒得到。

●陷阱2:試用期到了就炒“魷魚”

有的企業在招聘人員時,規定了試用期,一般是三個月到半年時間,並要求求職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培訓費。試用期即將結束時,一些單位便以各種理由,炒求職者的“魷魚”。這樣一來,求職者交了培訓費不說,還給老闆白乾了幾個月。個別老闆還振振有詞,說他提供了讓你學習技術的機會,並且你在試用期間,無可避免地損耗了工廠的原材料,沒有要你賠損失已是萬幸了。

●陷阱3:要身份證或畢業證抵押

雖然國家勞動部門早就有明文規定:任何企業在招聘員工時,都不得以求職者的身份證、畢業證等作抵押。但目前仍有相當多的企業以便於管理為由,要求職者用身份證或畢業證作為抵押。這些企業拿了求職者的身份證或畢業證之後,便可以為所欲為了。個別不法企業在報刊雜誌上刊登招聘廣告,其真實目的就是誘使應聘者遞上個人資料,然後假冒他人身份到銀行申辦信用卡,最後拿著卡進行瘋狂透支消費。

●陷阱4:高階專員實為“業務員”

招聘崗位職責不明確的“高階專員”,可以無經驗。這樣的頭銜很容易讓人迷失,但通常是企業用來尋找直銷人員或類似於保險公司在吸收業務員的方法,一等培訓完成,可能就要求你上街拉業務了。

?●陷阱5:不問經驗學歷可獲高薪高職

通常“招美容師,月入數十萬、免經驗可”這些隨便許予的“高薪高職”承諾的招聘,或者反覆強調招聘職位輕鬆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

●陷阱6:以招聘之名盜取個人資訊

剛剛投完簡歷,就發現手機和郵箱裡接到不少莫名的廣告簡訊和郵件,甚至還有騷擾電話,那你就要擔心了。資訊時代,很多中介和“企業”打著招聘的幌子盜取個人資訊。所以,當對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你的隱私資訊,一旦發現侵權跡象應當報案。

●陷阱7:代招演藝人員或模特兒

號稱與一些知名度高的藝人,以及電視臺、電影公司或唱片公司有聯絡,代其招演藝人員或模特兒,並可代為安排工作。在誘使你繳付鉅額金錢參加其提供的訓練課程後,往往接不到任何工作或進一步訊息,或只接到性質及薪酬跟當初承諾不相符的工作,最終難以取回已付的款項。

●陷阱8:以招聘之名賣產品或課程

有些公司打著招聘“某某師”,如美容師、電腦工程師、網路工程師等的旗號,對那些不具備條件的求職者,他們就宣稱要先培養求職人員為“某某師”,實際上讓求職者先購買美容產品或是選修課程。公司往往會在求職者繳費後才講出種種特殊情況或內部規定,以規避其當初的承諾,使求職者花了錢後,賺錢的希望卻大大落空。

●陷阱9:欲謀高位先當“股東”

少數企業釋出招聘總裁、公關部經理等高薪職位,吸引不少求職者參加面試。但據求職者投訴,這些企業負責人在面試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數量不等的`資金參股企業。

●陷阱10:浮動薪資迷惑人

部分用人單位釋出的招聘資訊薪資價位上下限差異較大,例如:月薪 1200 — 5000 元,求職者在應聘時往往看中了該崗位的上限薪資價位,但在實際錄用後企業往往支付的卻是下限薪資價位。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明確,就只能吃啞巴虧。

●陷阱11:誘騙購買入門考試材料$

極少數單位在招聘的過程中以入門考試為由,要求求職者購買一些所謂的公司資料,在較短期限內背熟,考核通過才予以錄用,但在考核時卻又不按材料內容進行考試,致使求職者考核不通過不能被錄用。

●陷阱12:傳銷變相“招兵買馬”

少數不法企業假借招聘員工的名義,開展傳銷活動。這些不法企業往往以招聘銷售人員的名義招進來求職者以後,用各種手段逼迫其高價買下一定數量的物品,然後讓求職者繼續用同樣的方式欺詐他人。如果無法吸引更多的人,求職者就將賠進本金。

TAGS:求職 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