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居住證的用途有很多,所以在泉州大家都需要辦理居住證。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泉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希望能幫到大家。
辦理條件
在泉州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合法穩定就業: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二、合法穩定住所: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連續就讀:在居住地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辦理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
注: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2、居民身份證;
3、證明材料:
符合“合法穩定就業”條件規定的,應當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錄用(聘用)證書、社保繳納憑證;
符合“合法穩定住所”條件規定的,應當提交自有(親友)房屋產權證明檔案或者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符合“連續就讀”條件規定的,應當提交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等。
4、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變更、簽註)表;
辦理流程
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並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回執。)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稽核
申辦人領取並填寫《福建省省居住證辦理/泉州市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稽核。
4、領取憑證
稽核資料齊全後,工作人員打印發放《福建省省居住證領取憑證》,並將資料錄入資訊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後,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對材料齊全、符合申領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在受理後15日內發放居住證。
辦理費用
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20元。
辦理地點
泉州市臨江派出所
電話:0595-22203417
地址:泉州市興才路6號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