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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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居住證辦理條件有哪些?需要什麼材料?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泰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希望大家喜歡!

泰州市居住證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1、年滿16週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2、未滿16週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遊、出差的流動人口,自願申領居住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注:江蘇實行全省“一證通”制度,居住證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經辦理過居住證的,無需重新辦理,但應當憑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權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購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賃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證件、房主同意居住說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④居住在用人單位集體宿舍的,提交用人單位居住證明和勞動合同

⑤居住在就讀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交就讀學校的.居住證明和學習證明。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稽核:公安內部稽核;

4、制證:公安內部制證;

5、領取:申辦人持申請回執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5個工作日辦結;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相關規定: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

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辦理地點

1、泰州市公安局:

諮詢電話:0523—86329228。

2、公安海陵分局城東派出所。

地址:東風北路99號。

電話:886694326。

3、公安高港分局刁鋪派出所。

地址:環溪路17號。

電話:86324588。

辦公時間:工作日及週六。

4、興化市公安局南滄派出所。

地址:南亭路6號。

電話:8053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