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住證續簽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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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惠州居住證續簽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惠州居住證續簽流程

簽註流程

1、受理

工作人員查詢“廣東省流動人口資訊系統”,核定申請人居住登記資訊是否有效,居住證是否滿1年之日前1個月後。

(1)居住資訊有效,居住時間滿1年之日前1個月後,居住地址不變或居住地址本地市範圍內已變更,予以辦理居住證簽註。

(2)屬於經核查或經申報已登出居住登記或居住證資訊,不予簽註,告知其需重新辦理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滿半年後再申領居住證。

2、擦寫。當場稽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擦寫居住證有效期限。如屬本地市內居住地址已變更的,一併擦寫居住地址。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並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進一步核實其居住證資訊是否虛假,如果屬於虛假情況,一併登出居住登記資訊和居住證。

簽註材料:

1、居住證;

2、如實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3、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4、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