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證將上線 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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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住證將上線了!你知道怎麼申請嗎。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居住證將上線 怎麼申請

《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曾公開徵求意見,草案明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據悉,該條例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實施。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依據《辦法》,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關於居住證的申領,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辦法》中還說明,因法定原因需延長時限的,制發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

今年非京籍幼升小仍需五證,五證中包含暫住證需要提供,雖居住證將取代暫住證政策出臺,但今年升學政策上的實施無變化,從幼升小目前升學整體趨勢看,2017年幼升小非京籍可能延續五證,若以居住證替換暫住證政策的出臺為依據,五證中暫住證有可能被替換成居住證,最終需以政策出臺的細則要求為準,如果您是明年幼升小的家長,您一定要隨時關注升學政策和各類證件改革訊息,避免影響孩子升學。

北京居住證將上線

11日上午,北京市的政府正式釋出《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實行居住證制度,意味著“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辦法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同時有合法穩定就業、有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即可申請。持證人不僅將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等,居住證還將成為參與北京積分落戶的必要條件之一。

據悉,從新證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這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等7項便利。

另據瞭解,“辦法”中明確提出,本市將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而居住證,則是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這意味著,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才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如何申領

1、到哪申領?

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製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2、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其中,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

3、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

辦法規定,《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4、出具虛假材料撤銷居住證

根據“辦法”,在申領、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以及辦理居住資訊變更、簽註等手續過程中,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北京居住證將上線

都有啥用?

給積分落戶“打底”保障合法權益

“辦法”中約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

檔案中稱,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其中內容顯示,市、區人民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並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佈《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

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資訊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資訊支援。

相關負責人表示,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將保障常住人口的合法權益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包括什麼呢?國務院條例和本市辦法對居住證權益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辦事便利,包括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教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等權利。而且還應逐步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享受多項權利和基本公共服務

北京市居住證的持證人在京可以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

而在國家規定的7項便利中,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5項均已經落實。而從今年7月1日起,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北京目前也在推進。

另外,北京還制定並執行了一些個性化的細節服務內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創造條件,擴大非京籍常住人口,也就是未來的居住證持證人享有的公共服務範圍。比如,老年人持證可以免費逛公園、免費乘坐公交車,遇到緊急特殊困難的人員可以享有臨時救助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