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京人員應當自到達本市之日起3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委託的流管站申報暫住登記,當場免費領榷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北京市居住登記卡》作為在京暫住登記的憑證,也是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基礎。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居住登記卡怎麼在線上簽註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條件
《北京市居住登記卡》自簽發或簽註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為方便登記卡持有人辦理簽註業務,持有的登記卡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已滿5個月且不滿7個月的,均可以辦理簽註業務。
辦理材料
登記卡簽註分為屬地簽註(屬地是指申請人現住地址所屬的派出所轄區內)和異地簽註(異地是指申請人現住地址所屬的派出所轄區外)。
1、屬地簽註。需提供:
(1)申請人的《居住登記卡》。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即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3)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發生變化,還需提供申請人的在京住所證明:
①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籤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
④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
若申請人的現住地址未發生變化,則無需提供在京住所證明。
2、異地簽註(要求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現住地址均未發生變化,即登記卡上除“有效期限”以外登記專案均未發生變化)。需提供:
(1)申請人的《居住登記卡》。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即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由於申請人須承諾地址未發生變化,所以不需要提供在京住所證明。
簽註流程
1、申請人根據自身申請條件,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流管站進行視窗辦理。
若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現住地址資訊均未發生變化,可在全市範圍內自主選擇流管站辦理登記卡簽註業務,即異地簽註。
若申請人的身份資訊或現住地址資訊發生了變化,需到現居住地所屬派出所管轄的流管站辦理登記卡簽註業務,即屬地簽註。
2、視窗受理人員進行屬地/異地簽註操作。
3、完成簽註後,視窗受理人員將登記卡現場發放給申請人。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地點: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簡稱“流管站”)
346個戶籍派出所和首批辦理暫住登記流管站名單。
辦理時間:流管站工作日對外辦公,雙休日、節假日不辦公。
辦理費用及時限
辦理費用:辦理簽註手續不收取費用。
辦理時限:簽註當場完成。
注意事項:
1、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或辦理簽註時無法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的,《居住登記卡》使用功能中止;《居住登記卡》使用功能中止6個月(含)內補辦簽註手續的,使用功能恢復。
2、《居住登記卡》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