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達到相關條件但又沒有辦理臨時居住證bai的,可以通過協管員到當地新居民事務管理所去打證明,然後再持相關證明去辦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臨時居住證能上牌嗎,快來看看吧!
可以,臨時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限內。
為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根據省公安廳交管局通知要求,在辦理車駕管業務中的居住證明政策時,按照以下要求執行:
(一)持2016年6月30日(含)之前核發的居住證和臨時居住證(包括e居卡),在證件有效期內,可以辦理有關業務。
(二)持2016年7月1日之後轄區公安機關辦理的e居卡需經半年以上,屬地車管所才可受理當事人的機動車業務申請;
(三)在2016年6月30日(含)之前在溫有暫住記錄,因證件有效期滿,於2016年7月1日之後到轄區公安機關換髮e居卡的,可受理當事人的車輛業務申請;
(四)今後省廳或市局出臺相關明確意見的`,按照省廳和市局要求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一、申請條件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本市行政轄區內;
(二)申請機動車登記的證明、憑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齊全有效,沒有被塗改或者與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提供的證明、憑證不符的情況;
(三)機動車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進口;
(四)申請登記小、微載客機動車須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車配置或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
(五)提交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
(六)交驗機動車。
二、不予辦理註冊登記的情形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資料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資料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資料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於被盜搶的;
(十)申請京A號牌摩托車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不能提交同車輛型別的京A號牌摩托車登出或者轉出本市的證明的;
(十一)申請京B號牌摩托車註冊登記的,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記載的住所地址屬於本市城六區的;
(十二)申請小、微載客機動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未持有本市小客車配置或更新指標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