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居住證資訊變更受理條件

才智咖 人氣:2.5W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州居住證資訊變更受理條件,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居住證資訊變更受理條件

廣州居住證資訊變更受理條件

受理條件: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專案變更或因錯誤登記,需要更正專案的,可以申請辦理。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前款規定的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辦證人公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臨時身份證、戶口薄、駕駛證、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必須備案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證明、房屋產權證明和購房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就讀學校、賓館酒店出具住宿證明等)。

視窗辦理流程:

1、申辦人到居住地街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受理點申辦居住變更。

2、居住證變更條件稽核。

3、居住地街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機構受理並變更。

申請材料

1、《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專案變更更正申報表》、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居住登記專案變更更正

(1)廣東省居住證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印製,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2)居住證每年簽註一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辦理簽註手續。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3)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收到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相關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受理,出具受理憑證;對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