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損壞或者遺失需要到派出所進行補辦,補辦居住證需要準備相應的材料,待公安機關重新發證後才能繼續使用。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長沙居住證補辦材料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2、住所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居住集體宿舍可由單位出具)。
3、婚育證明(育齡婦女須提供)。
4、近期彩照1張。
5、《長沙市居住證申請表》(到所屬居委會申請時現場領取並填寫)。
6、《居住證補辦申請表》(到所屬居委會申請時現場領取並填寫)。
7、申請辦理有效期為3年、5年的居住證,還需提供長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現居住地受理單位填寫《長沙市居住證申請表》及《居住證補辦申請表》;
2、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住所證明和其它相關申請材料;
3、受理單位工作人員稽核材料合格之後取得居住證領取憑證;
4、在預約日期或之後憑居住證領取憑證領取居住證。
辦理地點
各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均可辦理。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早上9:00—下午5:00,法定節假日正常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