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下面是小編分享的鄭州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鄭州居住證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須持有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和就業單位提供的`居住證明進行申請辦理。
(二)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動人口:
1、租住房屋符合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條件的,須持有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房管部門辦理的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和租賃合同進行申請辦理。
2、租住房屋不符合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條件的,須持有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和租賃合同進行申請辦理。
(三)居住在學校宿舍的流動人口:
須持有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學校的學籍和就讀證明進行申請辦理。
(四)商品房房主本人辦理須持有:
1、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一寸近期彩照各一張。
2、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已入住但未辦出房產證)原件,影印件一份(包括房產證後面的平面圖)或購房合同影印件(2、4、17、18、20、27頁)一份。
3、物業公司出具的入住證明。
(五)商品房房主夫妻辦理須持有:
1、申領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及一寸近期彩照各一張。
2、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已入住但未辦出房產證)及影印件(2、4、17、18、20、27頁)一份。
4、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5、物業公司出具的入住證明。
注意:
⑴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⑵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