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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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南寧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希望大家喜歡!

南寧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個人申領居住證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覆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資訊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1、“全區居住證管理系統”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時間證明。

2、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登記居住未滿半年,符合特殊審批直接申領的,需提交連續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包括:

(1)近期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或影印件。

(2)仍在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原件複核,影印件留存。

(3)自有房產的,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申領居住證可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即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集資建房、市場運作房、單位住房的相關檔案材料或記載個人資訊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公共租賃房的相關材料原件複核,影印件留存。

(4)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需南寧市房產部門出具、城區房產部門暫不採納)的原件複核,影印件留存。

(5)仍在經營期限內本市工商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一證通證照)的,提供原件複核,影印件留存,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申領居住證可不受申報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

(6)在本市國小、中學取得學籍並就讀或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學校或科研機構出具的就讀證明和本人學生證原件複核,影印件留存。

(7)經設區市以上人社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不受居住登記滿半年限制,可以直接辦理居住證。

(8)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出具的居住證明或就業證明材料。

(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證明之一。(符合辦理特殊審批直接申領的連續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不需重複提供)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1)商品房的:

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

②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資訊頁)均可。

(2)集資建房、市場運作房、單位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

②房管部門出具的有關出售國有住房和集資建房的相關檔案(辦理單位可重複使用首次辦理材料);

③集資或市場運作購房協議。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房屋權屬證明檔案中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等資訊頁)均可。

(3)自建房的:

①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

②國有土地使用證;

③集體土地使用證;

④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⑤建房開工證;

⑥有關部門頒發的房契或地契;

⑦有關部門(城建、規劃、國土、鄉鎮土地管理部門等)簽發的準建證明;

⑧住建、國土、規劃、鄉鎮土地管理等部門開具的房屋產權證明。以上任何一種材料影印件(只需房屋權屬證明檔案中標明房屋地址、權屬人及蓋章等資訊頁)均可。

(4)公共租賃房的: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協議)或公共租賃住房相關管理單位出具的稽核登記表等證明材料影印件。

(5)租賃房產的: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

(6)無房屋權屬證明的:社群、村委經調查出具的房屋無權屬證明材料。

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均可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屬於借住、寄住等非租賃關係的親屬、朋友房產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聯絡方式及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申領人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屬於租賃房產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聯絡方式,仍在租賃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影印件(租賃未過期限且有房屋詳細地址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