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居住證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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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南寧居住證需要的材料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一、個人申領需提交的材料。

(1)申領時居住地住址未變更,需提交的'材料:連續居住的居住地住址、就業(經商)、就讀證明等材料,選其中一項均可辦理。

(2)申領時居住地住址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的,應當提供委託人和監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及能證明監護關係的戶口本或出生證等證明材料。

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群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的,特殊困難人群提出申請,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或社群服務機構調查核實予以辦理。)

②連續居住的居住地住址、就業(經商)、就讀證明等材料,選其中一項均可辦理;

③本人年內一寸彩照一張(照片標準參照二代身份證照片);

④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資訊登記表》。

二、集體申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住宿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2)申辦居住證人員名單和就業或就讀證明;採用集體申領方式申領居住證的,由用人單位指派專人負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