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奉化居住證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才智咖 人氣:2.54W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寧波奉化居住證辦理需要哪些材料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寧波奉化居住證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合法穩定就業

是指申請人滿足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主管部門有記錄備案的:

1、本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由本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出具的就業登記、近一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和單獨參加工傷保險)證明檔案,且當前勞動合同、就業登記、社會保險參保為同一用人單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僅需提供近一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

2、本市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或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企業(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及《基本情況表》(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檔案中心〔室〕出具並加蓋查詢專用章),以及近一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和單獨參加工傷保險)證明檔案;

3、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委託)轉包(租賃)合同(兩畝以上)或林權轉讓合同、或水域(灘塗)漁業養殖證、或海域使用權證(以上合同、證件須實際承包或持證滿一年及以上)證明檔案。

(二)合法穩定住所。

是指申請人在本區所居住的房屋滿足下列其中一項條件,且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主管部門有記錄備案的:

1、居住於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同戶近親屬擁有所有權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產(不動產權)證及戶口本、或結婚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2、居住於開發園區管理機構、用人單位自建房屋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居住證明檔案及規劃許可檔案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居住於開發園區管理機構、用人單位自購居住房屋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居住證明檔案及房產(不動產權)證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居住於租賃房屋的,已實行居住房屋租賃備案制度的區縣(市),只需出具居住房屋租賃備案證明;未實行居住房屋租賃備案制度的區縣(市),居住於都市計畫區內國有土地上的商品租賃房屋的,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居住於農村集體土地上的租賃房屋的,合法安全標準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並報市政府備案。

以上租賃房屋須符合《寧波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8號)。

(三)連續就讀。

是指申請人在本區全日制國小、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滿1年及以上的。

(四)特殊情況。

對符合下列投機創業、引進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貢獻者和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憑畢業證書(職稱證書、技能證書)和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股權證明)區居住地申領居住證,可不受以上申領基本條件限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含技師)及以上職稱(技能等級)且在奉化實際就業的人員;

2、在奉化投資創業,註冊資金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或註冊資金300萬元以上企業中個人持股達60萬元以上的股東。

(五)對未滿十六週歲的流動人口。

未滿十六週歲的流動人口在我市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且其法定監護人已在我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證》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持本人戶口本或其他法定監護證明檔案申領《浙江省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