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居住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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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居住證都是熱詞,成為茶餘飯後乃至工作中都在想關於居住證的各種問題,比如小孩子居住證怎麼辦理,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小孩子居住證怎麼辦理

住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並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

2、相關部門稽核:稽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稽核後退還)。

3、人像採集後,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憑藉回執領居住證)

提醒:居住證每年簽註1次

居住證辦理條件

1、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並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

①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②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注意:

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給孩子辦理個居住證需要家長的證件:

1、身份證明。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並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