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證是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實施人才柔性引進戰略,對國內符合條件來本地區發展的人才頒發的一種證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北京工作居住證辦理材料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辦理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由單位經辦人提供)
2、《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在京固定住所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①自己在京有住房,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②租賃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門出具的准許房屋出租的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
③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
④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和房產證;
5、聘用(勞動)合同;(由單位提供)
6、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本人持身份證到地稅部門列印,稅單註明由本單位代扣代繳並加蓋單位財務章)
7、在申請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繳存情況;
8、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9、誠信宣告;
10、配偶和子女隨往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配偶在京聘用單位的聘用合同、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資料準備齊全後,向聘用單位提出辦理工作居住證申請;
2、聘用單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證的系統中註冊,註冊成功後使用單位註冊的登陸名和密碼進入本單位系統為員工註冊。個人登入之後需要填寫個人資訊以及工作情況、教育情況、獎勵情況、隨往人員等,最後提交申請,單位向其所在區縣人事局申請;
3、區縣人事局稽核合格報市人事局審批;
4、市人事局審批通過後由區縣人事局製作居住證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