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異地繳納是否影響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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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為我國的一線城市,既是機遇也是挑戰的寶地,不少人紛紛跑到上海去發展。只不過要想長期穩定在上海發展,入戶上海是個很關鍵的事情。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稅異地繳納是否影響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稅異地繳納是否影響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

個稅異地繳納是否影響辦理上海居住證積分

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後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也就是說,即便是零申報,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

解讀還對“零納稅”情形下《納稅記錄》的開具做了詳細說明:

“零納稅”是指納稅人取得了應稅收入但未達到起徵點而沒有實際繳納稅款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仍然可以開具《納稅記錄》。不會因稅法修訂或起徵點提高而中斷納稅人的納稅記錄。

也就是不能把個稅零申報等同於沒有納稅記錄。合法的個稅零申報,不等同於沒有納稅記錄,只是依法不用納稅。

在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時,需要符合社保與個稅一致。稅收證明的目的是驗證申請人個人所得稅和社保基數以及單位勞動合同等是否匹配問題。按照居住證管理辦法,申請人社保基數和稅收及合同單位必須一致,材料申請中也有相關選項。申請人予以確認並經單位稽核無誤才可申報。

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1.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具體條件為申請當月處於就業及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申請當月前12個月內累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戶籍親屬、就讀、進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