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到期瞭如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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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工作就需要辦理居住證,這個居住證並不是說是永久性的,在到了兩年或者是一定期限的時候就要重新辦理了,那麼再重新辦理的時候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才可以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居住證到期瞭如何續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居住證原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手續。

3、如實填寫《廣州市流動人員/居住證資訊登記表》。

4、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納稅憑證和居(村)委、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交資料;

2、填寫表格;

3、街道稽核後對居住證進行延期或專案變更。

補充說明:居住證到期了怎麼續期居住證能否續期請諮詢當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務中心人員,各地政策規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證過期後需重新補辦,不能續期。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首先暫住證制度暗含著對外來人口的某種排斥。“暫住”者,顧名思義“暫時居住”也,這就在時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暫住”需要證件,換言之,無暫住證者不得隨意“暫住”,這就在空間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種種,顯然不合於統一市場的客觀要求。將暫住證制度改為居住證制度,有利於城鄉、城際藩籬的破除。

其次將流動人口納入實有人口屬地管理後,將增加居住證社會服務與社會保障兩大功能,從而使流動人口在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子女教育、租賃房屋、購車購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從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務的轉變。

同時“居住證”一定意義上是對“暫住證”替代,深圳的“居住證”分為兩個內容:一為“臨時居住證”,二為“居住證”。他們分別對應的是一定的經濟政治層級的外來人口,所以“居住證”內含一定的當地的政策導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