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居住證過期了續期要多久可以拿到,希望大家喜歡。
居住證過期了續期要多久可以拿到 篇1
居住證過期了續期要多久可以拿到
1、居住證續證(地址沒有變更)當場在系統登記資料,當場就可以辦理。若居住證地址跨地級市則需要辦理換證15-30天。
2、居住證過期超過60日,就不能續期了。按照各地的一般規定,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到期前30日內,到公安機關或者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3、《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4、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5、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北京居住證辦理流程
1、辦理人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並將《居住證申領表》和辦理材料提交給視窗受理人員。
2、視窗受理人員稽核材料。
3、視窗受理人員核對人員資訊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視窗受理人員列印居住證受理回執單,併發放給辦理人。
6、相關委辦局複審材料(非現場複審)。
7、制證中心製作居住證(非現場製作)。
8、辦理人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過期了續期要多久可以拿到 篇2
15天。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充套件資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