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製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居住證過期多久作廢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居住證過期多久作廢
過期6個月後,若不補辦,即作廢。
根據北京市《居住證簽註》,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或辦理簽註時無法提供相關證件、證明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6個月(含)內補辦簽註手續的,使用功能恢復。
辦理方式
1、本人辦理:不符合委託代辦條件的,由本人辦理。
2、委託代辦: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簽註。
所需材料
1、屬地簽註
提供申請人的'居住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申請人現住地址未發生變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證明;申請人現住地址發生變化的,需提供在京現住所的證明材料。
由監護人、近親屬代辦的,需稽核以下材料併入戶核實:
①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②醫學出生證明、《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等能夠證明監護、近親屬關係存在的證明。
③申領人授權代辦人的書面委託書(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除外)。
2、異地簽註
需提供申請人的居住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簽註方式
1、申請人的身份資訊和現住地址資訊均未發生變化的,可在全市範圍內任意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註業務;或通過“北京市居住證”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籤注,EMS上門取送寄遞(此項服務需要25元)。
2、申請人的現住地址資訊發生了變化,應到現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地址變更和居住證簽註業務。
3、申請人身份資訊發生變化,應到現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換領業務。
4、由監護人、近親屬代辦的,應到現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簽註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