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怎樣辦理北京居住證呢,下面是本站整理的2017北京居住證的辦理,僅供參考!
申領條件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北京市就業6個月以上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北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連續就讀:是指在北京市中、國小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所需材料
申領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如實提供證明材料:
1、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公安部去年年底印發的《關於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中規定,非戶籍人口先行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後,符合其他申領條件的,可申領居住證。暫住登記可以證明來京人員在京居住時間。居住6個月以上,就可以申領居住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4、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就業證明、住所證明、就讀證明三者擇其一提供即可
辦理流程
按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需要當場受理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證申請材料。
隨後,這些材料將彙集到區公安機關,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分別稽核,申請人提交的.居住時間和就業、住所、就學狀況的材料將一一“過篩”。
從受理當天開始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如果不符合條件的,也將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區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居住證有什麼用處
1.三項權利: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2.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在京享有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3.七項便利: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等。 除此之外,北京還為持證人提供一些個性化服務。比如,老年人持證可以免費逛公園、免費乘坐公交車,遇到緊急特殊困難的人員可以享有臨時救助等服務。
4.積分落戶門檻:更重要的是,作為必要條件之一,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後,符合北京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根據要求,北京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5.每年注籤一次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註制度,每年簽註1次。辦理簽註手續不得收取費用。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註手續。
6.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7.出具虛假材料撤銷居住證 在申領、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以及辦理居住資訊變更、簽註等手續過程中,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8.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有關居住證的小知識:
辦理居住證到底有什麼用?暫住證和居住證的區別是什麼?
實施居住證制度是戶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暫住證》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頒發的臨時戶籍登記的證件,強調的是對外地戶籍來京人員的戶籍登記和人員管理。《居住證》雖然也有戶籍登記功能,但更強調賦權。根據國家和我市立法精神,外地戶籍來京人員符合申領條件,領取《居住證》後,可以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三項權利,以及六項服務、七項便利,並且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持證人可以享受的服務和便利還會逐步擴大。
1.已經有北京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需要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是否先要辦理居住登記卡?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市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制發,由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申請的,證明在京工作的證件。《北京市居住證》是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由外地戶籍來京人員向公安機關自願申領辦理,是來京人員在京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原則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般不需要辦理《北京市居住證》。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條件和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
2.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站在哪?
市公安局已經公佈了10月8日可以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卡》的第一批346個流管站名稱和地址,群眾可以登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年底前,本市其餘社群流管站都將可以辦理暫住登記、受理《居住登記卡》相關業務。
3.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已滿六個月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國家和我市立法精神,申領《居住證》條件是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外地戶籍來京人員10月1日前辦理的《暫住證》,10月1日後領取的《居住登記卡》,在有效期滿6個月後,就滿足申領《居住證》中規定的“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條件。
4.《暫住證》恰好到期是否能夠直接辦理居住證?還是先要辦理居住登記卡?
持有《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規定,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可以申領《居住證》。
5.暫住證》停止辦理後,居住登記卡是否具有暫住證甚至是居住證的同等功能?比如辦理身份證異地換領、出入境證件及辦理駕照業務。
《居住登記卡》是申領《居住證》的基礎,發放物件是在京居住不滿6個月,或者滿6個月但不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無法申領《居住證》的外地戶籍來京人員
目前,持有《居住登記卡》或《居住證》均可以辦理身份證異地換領、駕照業務。辦理其他社會事務,相關政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政策,外地戶籍來京人員需要時可以向相關部門諮詢。
如何申領?
1、到哪申領?
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來京人員社群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製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2、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並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其中,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資訊、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檔案、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