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廉租房申請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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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廉租房申請辦理指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成都廉租房申請辦理指南

一、申請條件

成都此次廉租房保障物件分為家庭和個人兩大類,申請廉租房的家庭必須人口兩人以上,主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成都五城區正式城鎮戶口,並且是家庭年收入低於3、4萬元的無房家庭;個人要申請廉租房則必須滿足年齡在35週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成都市五城區正式城鎮戶口,個人年收入低於2萬元,單身無房等幾個條件。

二、申請材料

1、廉租住房申請表

2、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承租證明;無房戶由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3、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證件或證明;

4、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及影印件;

5、申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明;

6、對提交的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並對其負責的承諾函

7、其他相關證明:

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或申請人為非戶主的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所在地要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共同簽名的書面委託書;

屬精神病患者,在醫院就醫的因無法提供身份證證件,由醫院出具相關證明;

屬未成年人且年齡在18週歲以下,未辦理身份證者,戶口簿能體現即可;

所承租的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必須經戶口所在地和所承租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共同出具證明。

三、申請流程

1、填寫申請表後,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提出申請(5個工作日處理,並出具收件單和受理通知書);

2、通過受理後,20個工作日內,受理單位通過調查出具初審意見並公佈(公告10日),無異議的將初審意見、入戶調查表、申請材料報縣(區)建設局住房保障部門稽核;

3、縣(區)建設局住房保障部門在收到材料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並將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民政部門在收到材料後的10個工作日內進行稽核並出具意見反饋建設部門,符合條件的,縣(區)建設局住房保障部門將配租意見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住房保障視窗;

4、公示和批准,市建設局住房保障部門在收到材料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複核結果書面反饋縣區建設局。一定要帶齊所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