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德廉租房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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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簡言之,廉租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的一種制度。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廣德廉租房申請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德廉租房申請條件

廣德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拓展: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一)申請。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由戶主作為申請人;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家庭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人應當持相關材料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二)受理。街道辦事處負責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請。受理時申請人應當向街道辦事處提交本辦法第十六規定的相關材料。

(三)稽核公示。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初審,對初審符合條件的在其單位或居住區張榜公示7日,對公示無異議家庭將申請材料和彙總名單報區政府;區政府組織房改、民政、公安、監察等部門稽核,稽核期限為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稽核時房改部門負責住房狀況稽核,民政部門負責收入狀況稽核,公安部門負責戶籍稽核,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區政府對稽核後無異議的在新聞媒體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為7日。

(四)登記輪候。區政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投訴不實的申請家庭進行登記,並安排輪候。區政府應當綜合考慮已經登記的市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佈。

(五)審批。區政府根據廉租住房資金狀況和實物配租房源情況,在已登記輪候的市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審批確定廉租住房保障物件。

(六)複核。區政府將審批的名單及申請材料移交給市房管局(房改辦),市房管局(房改辦)會同市監察局對申請家庭申報核准程式是否合規進行復核,對複核無異議的由市房管局(房改辦)和市監察局在新聞媒體進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期為7日。

(七)簽約。市房管局(房改辦)和區政府負責與經複核無異議的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和《廉租住房租賃合同》,市、區財政部門負責將租賃住房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貨幣補貼的保障物件;市房管局(房改辦)和區政府負責向實物配租的保障物件分配交付廉租住房,市房管局(房改辦)負責廉租住房日常管理。

二、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擔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