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證明 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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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一定都接觸過證明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證明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離職證明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離職證明 15篇

員工離職證明 1

茲證明李浩先生,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離職證明 2

離職證明

XXXXXX先生/女士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XXXXXXXXXX職務,至XX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 3

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當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諾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反映。承諾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承諾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諾人只能基於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總而言之,承諾書有無法律效力主要依據承諾書是否具備以上三個條件。當然,在實踐中,只有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且沒有違法法律相關規定和沒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諾書才算有效,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供參考。

沒有員工離職證明,只有離職承諾書有法律效應嗎?

有法律效果。沒有離職證明,原單位又不能或者不肯補充出具離職證明,當事人不得已,只能出具離職承諾書,該承諾書是有法律效果的。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如果單位故意刁難,可以去勞動局申訴。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員工離職證明 4

XX部XX先生/女士/小姐因春節請假x天,假期到期後未及時回來上班,經電話通知後仍未到崗,根據公司考勤與考核管理規定第五條:請假未及時到崗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 5

茲證明XX自20xx年1月2日入職我公司擔任營銷部門銷售崗位,至20xx年10月3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月度銷售冠軍”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xx年10月9日

員工離職證明 6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6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8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0X年07月31日

員工離職證明 7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六:離職證明】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員工離職證明 8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 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 9

X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X(部門)的XXXXX職務,由於X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員工離職證明 10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被辭退,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證明 1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xxxxxx身份證號:xxxxxx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於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xxx甲方代表簽字:xxx

員工離職證明 12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至 年 月 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慎重考慮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範本二: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範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範本四: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於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員工離職證明 13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酒店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酒店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酒店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員工離職證明 14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於xxx個人xxxx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20xx年x月x日

員工離職證明 15

茲證明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原系我司___________________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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