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名人小故事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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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名人小故事精選

有一種慢,屬於黃軒

黃軒給人的感覺,可以用他的代表作來形容——“藍色骨頭”。在他的身上,有著雙魚座天生的孤獨氣質,又帶著後天養成的優雅。

無論是《推拿》還是《黃金時代》,都屬於文藝片,再加之黃軒又出演了《紅高粱》裡痴情儒雅的張俊傑,所以便被貼上了“文藝男”標籤。他一邊調侃著說,“難道自己長得不商業嗎”,一邊又覺得,能被當成“知識分子專業戶”還是個不賴的體驗。

黃軒常常利用自由時間去全世界溜達,不會帶助理,連經紀人都很少通知。往往就是參加完某個電影節,他便突然“落跑”了。他去的地方都很小眾,可能是去某個草原看羚羊,也可能只是去某個衚衕的酒吧聽流浪歌手唱歌。

對於那些具有標誌性的建築、城市,黃軒沒什麼興趣。同樣,除了拍戲,他對曝光度這種東西也是避而遠之。他常常拿一句話來警醒自己。那是丹尼爾·戴·路易斯所說的,“作為一個演員,你不能讓觀眾知道你穿的襪子是什麼顏色”。

也就是說,除去當一個演員,黃軒更希望能做自己。這樣的自己,可以不用擔心黑眼圈,熬夜去讀一本好書;這樣的自己,可以不在乎形象,席地而坐撩撥一下吉他;這樣的自己,不會怕偷拍,能夠去博物館逛一逛;這樣的自己,會偶爾感性,在微博上寫一些隨感……

無論是對藝術,還是其他領域,黃軒似乎都保留著真實的求知慾。而他這個人也實在,從不會譁眾取寵,又或是誇大其詞。他會坦白地承認:自己愛上書法,並不是想要表現得高尚,只是為了讓心靜下來。

大三那年,家裡發生了很大的變故。他幾乎在同一個時間段,分別失去了爺爺、奶奶還有父親,自己又沒有拍戲,每個空閒的時間就變成了煎熬。為了儘快驅走悲傷的情緒,他就想著找點事做。有一天,在逛文具店時,他無意中發現了毛筆字帖,便買了回來。接下來的幾天,他都在家寫毛筆字,一寫就是一下午。隨著內心的充實,也就沒那麼難過了。也是從那時起,他愛上了書法。

黃軒寫的字,力透紙背,如同他這個人。他活得隨性又不隨意,認真卻不較真,內心有著自己的宇宙。在他的世界裡,沒有太多複雜的事情,他也善於在微小的事物中尋找生命的真諦。

與其說黃軒活得文藝,不如講他只是比我們活得簡單。半落的桃花,格陵蘭夏季時整日的太陽,都是他的追求、他的快樂。而這些美好,不是沒有存在於世界,只是未能停留在我們的眼裡,沒能落在我們的心上。

他從來不需要炒作,只是憑著演技,就能讓人們自動為他點贊。在《羋月傳》和《女醫明妃傳》裡,他都有不凡的表現。相信過不了多久,他就不會再是金馬獎的遺珠,而是能真正捧起獎盃的那個人。

只不過,黃軒也說了,有一些樹木的成長週期很快,比如楊木幾年就能成長為參天大樹,但很少有人去拿它做珍貴的東西。而有些樹木,成長週期雖然緩慢,卻長得結實,經得起推敲。就像是人,時間長一點,對氣質和人物的詮釋,都會有影響。看來,他並不急於求成,反倒是更願意在風雨砥礪中體會更多的情愫,再注入角色中。

既然黃軒能被梁朝偉看中,能被越來越多的導演青睞,能得到奧斯卡最佳男配角Christoph Waltz的激勵,那麼,他遲早都會得到應有的認可。只是,興許是明天,或者是明年。至於具體是什麼時候,管他呢。

清晨烙餅煮茶,傍晚喝酒看花,黃軒從來都不著急行走。有一種慢生活,屬於他,那是大器晚成,亦是淡泊名利。

魏忠賢發跡竟是因為找對了“對食”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魏進忠五十二歲。這一年,他的命運發生了意想不到的轉折。

首先,是這一年七月,萬曆皇帝崩逝,戰戰兢兢地做了多年太子的朱常洛終於登基,成了明光宗。魏進忠所在的皇長孫居所一下子成了準東宮,皇長孫身邊的大小僕役都興高采烈,氣焰頓長。魏進忠也因與準太子關係親密而在宮中備受尊重,這讓多年默默無聞的他心情舒暢不少。

誰都沒想到的是,明光宗登基才一個月,就因為縱慾過度,一命嗚呼了。一轉眼,昨天還在宮裡淌著鼻涕四處亂跑的長子朱由校成了天子。

這一轉機來得太快了,所有的人都有點暈頭轉向。魏進忠更是興奮不已。原以為正當盛年的光宗怎麼也得做個二三十年的皇帝,自己這輩子可能看不到小皇子登基了,沒想到這一天這樣快就到了,快得讓人一時反應不過來。看來自己這輩子很有可能混成個什麼膳食處的首領太監之類的體面角色,回到肅寧,縣太爺可真得親自接見了!

任何人,包括魏忠賢,都以為自己的造化到此為止了,沒想到命運之神又一次把更大的幸運不由分說砸到他頭上。

在明朝宮廷中,流行著一種習俗叫“對兒”,也就是指相好的太監與宮女。皇帝奶媽客氏的“對兒”原本是一個叫魏朝的,此人和魏進忠是不錯的朋友,能力很強。在皇帝登基之後,被提拔為乾清宮管事併兼管兵仗局印,從此事務繁多,在宮中的時候越來越少。而魏進忠管理伙食,與客氏接觸很多,魏進忠的豪爽耿直、開朗活潑對女人是很有吸引力的,時間一長,兩人就產生了感情,而且越陷越深。有一次魏進忠正與客氏親熱,被突然回來的魏朝撞見,兩人當即吵罵起來,驚動了皇帝。

皇帝不管二魏誰對誰錯,他關心的只是奶媽的幸福。他問奶媽說:“客奶,爾只說爾處心要著誰替爾管事,我替爾斷。”客氏也是個敢作敢當之輩,在大庭廣眾之下與有多年“夫妻”之情的魏朝恩斷義絕,毫不猶豫地把手指向了魏進忠。

當年的客氏剛滿四十,正是丰韻猶存,而魏進忠已經是五十有三的老頭。看來,這個重感情的“憨而壯”的老太監身上,確實有某種不可阻擋的性格乃至人格魅力。

無論如何,成為客氏的“對兒”變作魏進忠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個轉折點。客氏的親信就是皇帝的親信,從此,他成了皇帝最信任的太監。這一地位意義深遠。因為,與對木匠活的強烈興趣相比,剛剛登基的天啟帝對政治卻十分厭惡。繁重的政務對他來說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他自幼生長在清冷的東宮,平時除了幾個宮女和太監,幾乎沒有接觸到其他人,更沒見過什麼世面。因此,在上朝的時候,他總是顯得羞澀、笨拙,坐在那兒活像一個木偶。別人說什麼,他根本聽不明白,也不想聽明白。他急需一個值得信任的人來替他處理這些“麻煩”,好讓他一心一意回後宮玩耍。這一重任,陰差陽錯而又順理成章地落到了老太監魏進忠身上。這個不識字的太監被任命為司禮監秉筆,職責是代替皇帝批答奏摺。

為一個對政治沒有興趣的皇帝批奏摺,就意味著掌握了帝國的所有權力。

歷史把舞臺的所有佈景都已搭好,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站到了帝國最高處的前魏四、李進忠,現魏進忠,是如何開始他的表演的。

魏進忠的第一個舉動,是改了自己的名字。他給自己改名叫“魏忠賢”,表字“完吾”。

這是個意味深長的舉動。這意味著魏進忠充分意識到了自己角色的轉換:以前,他不過是皇帝的家奴,進忠足矣;而今,他已成了當朝秉政,要開始治理帝國大事了,“忠”之外,還必須要“賢”,也就是具備不凡的政治才能。因此,他需要儘快完善自己,即“完吾”。

這一動作說明魏進忠並不是人們心目中的“傻子”,這個人,很知道些抑揚進退。

何止不是“傻子”,魏忠賢有著和正常人一樣甚至更強烈的慾望和自尊。從小,他就是個活潑伶俐的孩子,作為家中的“老小”,備受父母寵愛。長大之後,他的不務正業、遊手好閒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他對現實生活的不滿和更高的期待。正是強烈的改變生命狀態的慾望驅使他毅然自宮,這個舉動說明了他完全具備在關鍵時刻把握機會的能力。然而,入宮之後的無情現實一度粉碎了他的夢想。

在朱由校登基以前,命運在他面前從來沒有露出過笑臉:生而貧窮,長大之後因賭博惡習而不為社會所接納,在命運的逼迫下放棄男人的自尊成為太監,而成為太監之後依然混得沒有名堂,在太監們的鑽營傾軋中屢屢挨踩,升遷得異常之慢,因此,被人目為沒能耐沒出息的“傻子”。

在命運的屢次打擊下,他自覺帶上了“傻子”的面具。他承受不了自尊心的壓力,只好選擇了逃避。他笑嘻嘻地聽著別人叫他“傻子”,他好脾氣,人家怎麼逗他也不生氣,他甘居人下,用自己的示弱來換取別人的保護。他大大咧咧,他憨憨傻傻,他沒有了自尊。他活得像一個爬蟲,他樂於當一個爬蟲,當爬蟲是多麼舒服呀,可以不受自尊心的折磨,可以對自己不負責任,可以任由別人踐踏——既然自己沒有反抗能力。

然而,自尊心是扼殺不掉的,它只能暫時被麻醉被壓制。壓制越有力,聚集的反作用力就越大。它時刻蠢蠢欲動,給魏進忠帶來痛苦。睡在太監班房裡,魏進忠經常做這樣的夢:自己在刷一個巨大的馬桶,馬桶裡有一隻小小的蛆蟲,他怎麼也刷不到。他對這隻蛆蟲異常地厭惡,異常地痛恨,可就是刷不掉這個噁心的東西。越刷不掉他越著急,急著急著就醒了過來。他雖然不會心理分析,可是也能隱隱感覺到,其實那隻蛆蟲就代表了他自己,在內心深處,他對自己其實是厭惡不已的。

想到這裡,兩滴混濁的淚會不知不覺在夜半三更爬上魏進忠的眼角。實際上,自尊和慾望一直在魏進忠憨直的外表下頑強地發揮著能量,他雖然缺少心機,但並不是沒有心機:他對皇子和才人的鞠躬盡瘁,難道是出於純粹忠誠嗎?他接近客氏,僅僅是陰差陽錯嗎?在內心深處,他一直模模糊糊期待著“那一天”的到來,那揚眉吐氣的一天,那光宗耀祖的一天,那讓你們所有人都看看我魏某人究竟是什麼人物的一天。

現在,這一天終於來了。在機會面前,魏忠賢表現了他果斷敢為的本色。面對司禮監秉筆的任命,他沒有絲毫的謙退。雖然一字不識,但他有他的辦法:他讓別人替他講解奏摺,把艱深的古文翻成淺顯的白話,然後,他發號施令,再讓人把他的命令翻成文言,用硃筆書寫在奏摺上。通過這樣一個繁雜的過程,他把自己的個性毫不猶豫地寫進了帝國的政治史。

李白之死

時光匆匆,白雪繞發,不自不覺中李白已過六十二歲,身體每況愈下,大不從前,雖有志從軍報國,但力不從心。秋意微涼,浮雲飄渺,天空格外曠遠,呆在屋內,心情鬱悶,李白決定出去走走,攜一夕陽,與山水相約,看滿山楓葉,聊以慰藉已荒廢多時的詩情。

走在鄉間小道,風調皮地掠過他的臉龐,轉眼來到了那邊楓樹下,撩撥地葉片嘩啦啦作響,再以完美的姿態接下蝴蝶般的秋意,翩翩起舞。夕陽將淡淡的餘暉在詩仙身上鋪滿,暖暖地輕柔,如情人的玉手在撫摸。李白的臉上驚現多日不見的笑意,眉毛輕輕舒展開來。近日他的膿胸病又犯了,黃色的粘液老是從胸口流出來,散發噁心的味道,沒有蜂蝶圍繞著他,包括他多情的詩意畫意。夕陽逐漸下沉,餘暉減弱到了恍惚的'樣子。李白長嘆一聲,望著胸口的濃汁,臉上不經意地露出淒涼,濃汁流就流吧,沒事,喝點兒酒就會好起來的。一切的風流倜儻,都隨著天空浮雲;一切的美景似乎都不和他有半毛錢的關係。唯有懷中的美酒,還有斗酒的情懷。

五杯酒下了肚,便飄飄然了,胸部的疼痛在酒精的麻醉下似乎睡著了,不再煩擾李白了。

李白提酒出行,離開了住所。房子只是一間舊茅屋,除了酒便不再有什麼了。走著走著,不知不覺來到河邊。河邊有一條小船,船上一八旬老翁在憑船垂釣,悠然自得,鬍子花白,隨風舞動,一副道骨仙人的風骨。偶爾甩一下魚竿,偶爾拿起酒葫蘆呷一口,咂著美味的嘴脣,目光不離水面,陶醉其中。暮然回首,發覺李白的到來,招呼著上船入座。

有相同嗜好的人,總會聚在一起。划船暢遊,水波盪漾,涼風習習,山青水綠,一竿竹篙點水,小船載兩人,碧波如酒,細細品嚐,眼睛離不開水裡的酒,口中淅瀝著葫蘆的酒,兩人悄悄喝醉。山野勾勒的輪廓線條逐漸模糊,將曠闊的雄姿隱藏,水面嫋嫋而起的月光,將苗條的小河裝扮如畫,空氣亦朦朧。偶爾一兩隻水鴨子船邊掠過,一條斜線飛快的蕩走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李白一手端杯一手畫卷,背依船蓬高吟起來。老翁沒動靜了,躺在船艙裡睡了,不勝酒力。李白依舊唱著“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 ”那發白的鬍子激情的抖動,水面也晃動起來魚兒也湧動起來,山也要動起來。一切都喝醉了,一切都那麼清醒。

“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哈哈,想當年我是何等的風光,玄宗請我入宮,高力士為我提鞋跟。李白越想越來勁。似乎天地間都是他的了。

“哎,現在呢?又有什麼呢?”李白又愁了“白髮三千丈,緣愁似個長。 不知明鏡裡,何處得秋霜”那山不在是那山了,蒼老無限;那水不在是那水,只有模糊的月光。空濛之處遺留滄桑和傷感,詩意此時也拋棄了他,獨有的是那手中的空葫蘆,還有殘留的幾滴淚花,渾濁地滑落在河間。

天黑,月亮早已上班,將時間都改成了白色,山川白了,被抹去青黛;小河白了,被沉澱了碧綠;小船也白了,漁翁也白了,連他手中的船槁也白了,李白站在船頭,不勝寒意,歲月不饒人,自古多情空餘恨,此地空餘李白情。四周都靜謐得出奇,漁翁似乎不會醒來。

風兒吹著水波,使勁把它推到岸上去:水波急了抱著月亮不撒手,月亮只好在水裡蕩著鞦韆。搖啊搖,搖得臉都笑花了,還是不停的笑。

夜色更濃了,月亮載著水悠閒得嬉戲。李白不甚酒力,醉眼朦朧。還一直地擊掌唱詩;“俱懷逸興壯思飛,欲上青天覽明月”那還知道自己已老,空有報國之心。李白打了一個趔趄,扶住船蓬,見船翁似醒非醒。,想起朋友孟浩然,不禁泫然淚下:朋友啊!你在何方?然而空中一月,水中一月,別無他物。

“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飲,影徒隨我身。 暫伴月將影,行樂須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亂...... ”李白邊唱邊哭,人亦老便孤獨,天亦老天有情。

“你別哭了,下來吧,我不是你的朋友嗎?”水裡的月亮開口言語。

“你真會說話了?太好了。只有你沒有忘記我,陪著我。”李白欣喜若狂,手舞足蹈, 忙扔掉手中的酒葫蘆撲下水去,靜謐的水花盡顯溫柔,將投懷送抱的情人攬在胸前。沒有誰比水花更多情,所有的人它都愛,愛到天荒地老。它從不拋棄任何人,只有他願意,一直躺在它的懷裡都行,直到屍體腐爛,靈魂虛脫,它也不肯放手。水花是一個多情而自私的種子,如果長期沒有誰來跳水,就會引發軒然大坡,振搗不休。此時,李白將靈魂與肉體都投擲下來,水花得意地笑個不休,盡顯風流。 這水真柔軟,象一雙巨大的手臂抱著他漸漸地隱沒。

李白拉著月亮的手,月亮亦拉著李白的手。他們蕩著鞦韆,搖啊搖搖到外婆橋:看著水,晃啊晃晃來一罈酒;喝著酒,喝啊喝喝來......

那酒甜而淡,不香也不膩,不渴不傷情,一切是那麼平淡,一切亦遠去,遠去的朋友,遠去的家,遠去的妻子,遠去的孩子。水還在月光中晃動,水抱緊了李白假裝責問月亮:“你為何拉下李白,壞我清譽?”月亮笑了:“與其痛苦難堪的死去,不如快活浪漫的離去。”水竊喜閉嘴無語。

船翁救起李白,那是第二天晨光熹微之時,李白亦離肉身仙去了,留下浪漫的詩給世人評。

酒不醉詩,詩自醉!

詩!名人的詩!李白的詩!在歲月的長河裡漂流,磕磕碰碰歷經滄桑,都那麼過去了,而且是越來越亮,越來越紅火了,只要有人吟詩了,都會想起李白的美麗的詩來。小孩子喜歡唱詩: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青年男女默唸的詩: 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魚戲蓮葉間.魚戲蓮葉東,魚戲蓮葉西,魚戲蓮葉南,魚戲蓮葉北.喜歡喝酒的才子吟詠著:人生在世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李白的詩,吃盡了千年的風,沐幹了萬日的雨。然而人間的詩,凡人之語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有許許多多的詩都擱淺在山石間,渴死在荒漠裡,這些詩何嘗不想一舉成名呢?可憐它們的主人都是庸才,不能將它們裝修得漂亮,才華橫溢。它們只有扼腕嘆息,淚水暗吞了。詩!能成名靠什麼?這真是一個訣竅!

大板的詩也想出名!奈何大板的文采是平平的,濺不出半點漣漪,作為大板的詩很丟臉,決定讓大板才思枯竭,死掉寫詩的心。什麼亂七八糟的詩都寫出來,那能成麼?其中有一首詩,大板是這麼寫的,我念念你聽。

小小一條河,往西不往冬,停停又走走,何時走到東?乖乖!這是什麼詩啊?詩名——無題,還學李商隱 。還有一首詩就更怪異了,我也念念:母雞孵小雞,一日也不停,停了孵不出,不停才出雞。詩名——孵小雞。

大板啊!大板!你就別寫了,寫得能讓人噴飯啊!難道世界上的糟糕的詩還不夠多麼?這是大板的妻子在勸告他說的。大板不停,眉毛一豎,大叫,你知道個鳥,頭髮長見識短,我的詩還沒有成長好呢!一旦是成長好了,就將會是大紅大紫的。妻子搖搖頭嘆息,這個榆木疙瘩,看來一時半會開不了竅,走到一邊做飯去了。

爹地!你說你的詩還沒有成長好?那要如何才能成長好呢?大板的兒子小板問。

作詩就像喝酒,喝多了酒就能做好詩,懂麼?大板自認為李白的詩寫得好,原因是他喝的酒多。他哪裡知道李清照從來不喝酒,寫的詩也是驚天地,泣鬼神的。

詩要喝酒!小板決定讓老爸的詩一舉成名,他開始為大板的詩策劃了。

一首詩被展開,還是那無題詩。娟秀的字型,安靜得躺在了光滑的頁面上,似乎在等待著檢閱。小板拿來了一瓶白酒,打開了瓶口,倒出了一滴,好香醇的味道。

詩,喝下了一滴!心都開始飄飄然了,我即將是一首好詩了!接著又是一滴,詩依然喝著,點滴的酒花不停得綻放在了詩的表面,如同春雨下洗澡的花朵。詩,對美酒是來者不拒,點點滴滴在心頭。它真得感覺到自己是一首好詩了!念出來聽聽:淼淼一河流,往西難往東,大海嘆息處,潤澤大地中。真得好多了!

無名詩一舉成名,它被刊登在了光源村的頭號報紙上,大板也出名了,當然這些都是喝酒帶來的好處。大板對小板的做法,很是稱讚,如果不是小板敢於去做,哪來的如此好的詩呢?

還有許多的詩,在大板的詩集裡躺著呢?咋辦?要不全部香甜美酒宴請一番,不醉不歸!小板是經紀人,當然美酒統統上到了桌子上了。詩集頁面開啟,一首首詩都敞開了大嘴巴,要喝酒!小板都一一滿足。一瓶一瓶,又一瓶,一罈一罈又一罈,都倒進了各位詩仙們的嘴巴里,酣暢淋漓,不醉不休。

次日!小板去檢查詩集,一看桌面的狼藉樣,就傻眼了,詩集裡一個個字都模糊不清起來,個個腫脹得如得了肝腹水模樣,晚期了!其中有一首詩捂著肚子大叫:哎呀,我的肚子啊!我的腦袋啊!我的文采啊!然而咕咚一聲啞口了。

沒有一首詩存活的,都死了!轉眼間詩集都空白無一字。當大板聞訊而來,望著桌面的狼藉,嚎啕大哭:我的詩啊!你們就這麼點酒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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