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收入證明一】
貧 困 證 明
XXX茲我村公民,月收入xx元,妻子多病務農,老人癱瘓在床,兒女都在上學,家庭負擔較重生活貧困,特此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XX省XX市XX鄉XX村委會
【家庭經濟困難收入證明二】
貧 困 證 明
茲有我社群(村委會)居民(村民) 之子女 在學校就讀,其家庭人口 人,勞動力 人,家庭年人均收入 元,屬當地貧困戶或特困戶。
特此證明。
市 縣(市、區) 鄉(鎮、街道)
(蓋 章)
二〇xx年 月 日
【家庭經濟困難收入證明三】
貧 困 證 明
茲有我鄉(鎮)(居委會等)×××(父母親姓名)之子(女)×××(學生姓名),於××年××月考入貴校學習,家庭收入情況證明。由於×××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學校、銀行能為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會等(公章)
××年××月××日
【附】
需要寫明家庭成員情況及家庭收入、困難的原因和程度等情況,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會出具。以下四種情況屬於生活困難: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扶養人的居民;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以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以上所說的“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所在省統計局當年四月二三十日公佈的.上年度省平均統計數為準。
以上四種情況的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城市人口由社群居委會證明,上報街道辦事處核准;農村人口則由村委會證明,報鄉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