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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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嗎?你知道應該如何制定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希望能幫助到你。

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

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1

第一條 為了完善工牌管理,弘揚公司企業文化,展示統一的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員工工牌是員工進出公司和享受公司惠員服務(洗浴、理髮、洗衣、健身、領取生日蛋糕等)的有效證件,佩戴工牌是樹立公司形象和便於同事之間及服務物件、外來人員識別的有效措施,原則上要求所有員工工作期間必須佩戴工牌,尤其是各視窗崗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牌。

第四條 工牌分外殼和內芯兩部分,其中外殼為鋁合金材質,上有公司LOGO、公司名稱;內芯用紙為230克/平米相片紙,上有員工個人照片、姓名、部門、職務、工號,列印後塑封。

第五條  工牌的製作

(一)工牌外殼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聯絡製作和發放,工牌內芯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模板,各單位依據模板自行製作,內芯電子版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二)照片要求:為紅底半身免冠1寸照片,照片清晰,光線柔和。照相時要面部乾淨,面帶微笑,妝容素雅,不佩戴眼鏡。

(三)工牌電子版要求:不得隨意更改模版字型及大小,部門用簡稱;公司人力資源部電子版公章要壓蓋照片,但不得遮擋照片人臉面部。

(四)新員工入職後一週內配發工牌。首次配發工牌外殼由公司免費提供。

(五)禁止給非本單位員工製作及發放工牌,否則,處罰製作人200元/個,予以記過處分,處罰製作單位500元/個。

第六條  員工工牌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違者處罰100元/次;私自佩戴、使用他人工牌的',處罰200元/次,利用假工牌或他人工牌從事其他違規、違法活動的,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

第七條  工牌的更換和補辦

(一)員工崗位、職位發生變動或工牌內芯丟失、損壞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更換。

(二)員工工牌外殼遺失或損壞的,可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補發,每個扣繳工本費5元。

第八條  工牌的佩戴和檢查

(一)員工工作期間及進出公司時必須佩戴工牌,否則處罰20元/次。有特殊崗位作業期間不適合佩戴工牌的,必須提前報請人力資源部同意並備案。

(二)工牌應統一佩戴於左胸或右胸前(掛帶式工牌應掛於前胸),要求佩戴整齊、牌面整潔,不得掛於腰際或以其外衣遮擋,違者以未佩戴工牌處理。

(三)員工工牌出現人為損壞的,處罰50元/次,並扣繳5元工本費補辦新工牌。

第九條  離職員工工牌由所在單位自行管理。對未交回工牌或交回工牌損壞嚴重不宜繼續使用的,由本單位負責落實離職人員50元罰款後,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對因自動離職等原因造成工牌不能收回的,考核離職員工所在單位50元/個。

第十條 公司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下屬員工的工牌佩戴、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管理,特別是對各視窗崗位,公司各職能管理部門要將檢查員工工牌佩戴情況作為日常檢查項,促進工牌佩戴規範化。

第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管理辦法自20xx年9月26日起開始實施,公司20xx年5月8日印發的《視窗崗位佩戴工作牌管理辦法》同期作廢。

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2

為維護XX物業管理處整體形象,便利員工正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落實崗位責任制,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員工工牌編號原則

1、員工工牌編號為四位數,第一位為部門程式碼,後三位為序號。

2、員工工牌的質地與規格統一由行政辦公室確定製作,負責登記發放。

3、部門程式碼規定如下:

1)行政辦公室2)物業部3)保安部

4)工程部5)財務部6)保潔部

二、員工工牌佩帶及管理規定

1、員工工牌編號為終身編號,行政辦公室負責對員工佩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員工上崗須佩帶工牌,工牌要戴在左胸前,不得歪戴,插入兜內,更不允許轉借。

3、因職務或崗位變化,員工應到行政辦公室辦理更換工牌手續,交回舊牌,制發新牌。

4、員工工牌丟失後要及時寫出書面檢查,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行政辦公室補發,補發費10元。員工工牌丟失、轉借期間造成一切損失,由員工本人負責。

5、員工離職須將工牌交回行政辦公室,方可辦理其它手續。

員工佩戴工牌管理制度篇3

員工工牌是我公司職工的身份證件,由公司統一制發。為加強對工牌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職工必須辦理員工工牌,上班時間必須佩戴。

二、公司職工的工牌只得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私自塗改,如違反本規定處罰50元。

三、公司職工對本人的工牌應妥善保管,佩戴端正,防止遺失,如有遺失,需由部門主管申請,領導審批後,方可補辦並交納補辦費20元。

四、各部門職工在進行各項服務及上門訪問時,須佩戴工牌,證明身份。

五、因個人資訊變動等情況需更換工牌的職工,由部門主管交回原工牌並在人事處登記,經稽核後予以辦理。

六、職工離職時,需將本人員工工牌交至部門主管處,由部門主管交回公司辦公室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七、員工工牌的辦理,集中每年進行一次,具體時間在每年12月1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