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出納的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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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出納的崗位職責有哪些呢?下面隨小編一起看看單位出納的崗位職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單位出納的崗位職責

①辦理現金收付,嚴格按規定收付款項。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稽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的開支專案,必須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稽核簽章,方可辦理。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②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簽發人。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③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的餘額調節後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