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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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範本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1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衛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衛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衛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菸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臺、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汙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汙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裡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床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生效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全廠幹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專案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厂部每年頒發的檔案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範、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並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後,頒發書面嘉獎證書並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並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範圍內公佈。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厂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裝置維修、計算機軟體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誌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厂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組織發表並給予獎勵。對於優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於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誌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範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後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式按照厂部相關檔案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並用。

第九條處罰範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幹私活、玩遊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鬥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許可權以外的裝置、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使用者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迴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裝置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准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xx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後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xx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厂部簽訂的各種協議,並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幹部職工處分的許可權和程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厂部規定進行處理並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並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並徵求廠工會意見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徵得廠工會同意後,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佈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後應在一定範圍內公佈,並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並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覆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3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員工宿舍由會所統一管理,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從會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員工到辦公室、行政部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員工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員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單、空調被、枕頭、蚊帳等物品)可自行購買;

5、員工離職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辦公室、行政處輸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員工因故停職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職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員工離職必須在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員工宿舍者,會所將採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員工,如有室內員工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員工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並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二、員工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上班,並穿好工作服,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後,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後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檯燈;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譁,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員工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員工不得串宿舍,員工不得帶非會所人員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員工的東西;

4、員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主管請假並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5、在上班時間,員工未經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條;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7、晚上下班後,員工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會所,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民行主規範,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員工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並向主管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鬥的精神;

11、住宿員工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訓,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員工和員工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明燈、長流水現象。根據季節不同將給予一定免費額度電費,超出部分住宿員工均攤;

13、員工寢室設定電錶、水錶,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櫃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員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並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並每週公佈一次,作為優秀個人評比結合測評;

2、員工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牆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員工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櫃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櫃),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寢室長的檢查;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中,便後要立即沖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後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乾淨整齊;

四、員工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檯燈、電爐、熱得快、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櫃、抽屜、取暖裝置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節假日休息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於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員工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員工個人的錢、金銀手飾、MP4、筆記本、手機等物品,一律隨身帶好,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與會所無關;

3、員工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餘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宿舍;

六、員工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員工違反(宜春郝蓮娜姐妹美容SPA會所的管理條例),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並通報全會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七、“文明員工”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員工”評比制度。

一、評比方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週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彙總檢查結果,一季度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

3、全會所大掃除時每個寄宿員工都必須按宿舍員工都必須按宿舍長分工參加大掃除;

4、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衛生檢查分為床鋪、物品擺設、鞋子和襪子的擺放、地板及垃圾筒衛生、桌面整潔;

具體要求:

1、及時換洗衣服;

2、鞋子統一放在鞋架上,擺放整齊,乾淨、無異味;

3、被褥成方塊(三折四疊),放在床頭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摺疊整齊;

4、蚊帳掛吊整齊一致,帳門掛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擺放整齊,方向一致;

6、物品無亂掛、亂放現象;

7、壁櫥內物品乾淨、擺放整齊

(2)宿舍紀律

1、紀律實行各人扣錢,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計算;

2、計費情況將作為員工個人綜合素質測評、升職、扣費多的員工年底均不能參與評選優秀幹部和各單項先進個人;

3、具體扣分細則

A、地面不乾淨,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齊,被子未疊整齊,桌面雜物多不整潔,垃圾未及時倒,鞋子、熱水瓶等放不整齊;每項扣1-2元;

B、擅自調換床鋪、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項扣1-2元;、

C、無人時未關燈、電扇、水、門等,每項扣1-3元;

D、隨意串門、嬉鬧打罵、亂扔。每項扣1-3元;

E、上班未經同意留在寢室內,扣2元;

F、未請假缺席員工大會或遲到,扣1-3元;

G、對管理工作人員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譁、聚集起鬨。每項扣2元;

J、熄燈後不安靜:洗涮、講話、聽音樂、找物品、打電話等。扣2-5元;

K、欺負辱罵員工、吵架;待崗一天;

L、不服從管理,出言不遜,態度粗暴不講理,違告一次;

T、發現違禁電器並使用,作沒處處理並違告一次;

R、其它違紀將酌情扣1-5元;

W、對好人好事將酌情予以表揚並加分、獎勵。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宿舍可根據員工們個性、愛好、特長來確定宿舍文化主題,突出特色;

2、可自由為宿舍命名,可將宿舍成員的照片,個人介紹等張貼於宿舍門上;

3、宿舍內可以依照員工們的文化主題佈置,如張貼牆紙或海報,在桌上擺放放盆景或其它裝飾物品;

4、宿舍佈置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A、內容要健康向上,給人以美感;

B、主題突出、和諧優雅,符合員工特性和時代特點;

C、總體要保持整潔;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動;

E、不準破壞公共裝置

宿舍文化評比每月由中層領導小組成員評比,每月對宿舍進行檢查評選,對優秀員工給予獎金,表彰。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4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