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精選5篇)

才智咖 人氣:1.64W

現如今,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精選5篇)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1

第一章用工制度

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本部門實際需要,呈報《招聘需求表》,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招聘。應聘者須部門主管考核、經廠長及人事稽核合格後方可錄用。辦公室人員需經副總經審批。

一、應聘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工作表現突出者經副總經理批准後可考慮提前調整薪金。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僱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的可按本廠有關規定辭職。試用期未滿5天,且自願離職的,不發放工資。

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親自到指定時間、地點辦理相關手續,並提交下列資料:A:填寫好的個人資料表,B:學歷證件,C:居民身份證影印件,D:一寸彩照兩張。

二、員工錄用後,須辦理進廠手續即領取廠牌。廠牌遺失補辦收工本費10元/人;需領飯卡者於當月工資中扣取20元押金,退還飯卡時退還押金於當月工資中;鑰匙遺失自配。

三、廠裡提供中餐、晚餐,員工就餐3.5元/餐,於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離職時,所領辦公用品應及時歸還給公司,不能交還的照價賠償。

第二章工作時間

車間工作時間: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加班:18:30開始

辦公室工作時間: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全廠所有員工上、下班每天必須打卡四次,車間員工加班打卡兩次。如不打卡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要求請假,均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提交書面請假條,車間員工需報廠長簽字批准後方可離廠。凡電話,口頭,他人代請一律無效,視曠工處理。

2、工廠每月在出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員工可以請假一次(每天只限一名),請假超過一天還須上報廠長同意,請病假者超過一天以上須提供權威醫院診斷書。凡未按此要求做的視為曠工處理。工資隨請假期順延領取。

3、未請假或假至未辦理續假手續擅自不到工的,視為曠工。曠工一日,扣除三日工資。超出三日的視為自動離職。

4、若要辭職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廠長提出辭職要求,口頭無效。獲准後,辦理離職手續,工資隨糧期領取。離廠將要把工作移交清楚。

第三章工資制度

生產人員本著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按件計酬。每月20號發上個月工資。特殊情況下,廠方可提前或順延5日發放員工工資。

(一)車位人員計件工資+加班費。

(二)計件加班費:加班一小時每人補助一元錢。

(三)計時加班費:加班一小時四元+補助一小時一元。

(四)未依規定申辦離職手續,一律不予全部結算工資。

(五)自動離職者,不予結算工資。

第四章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認真負責,要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減少損耗、提高質量。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二、反應情況應逐級而上,不得越級上訪。緊急或特別情況除外。

三、未經本廠授權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經營與本廠相同的專案,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能收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四、上班期間嚴禁員工私下會客,非工廠公事來訪者請員工自行逐客出廠。

五、未經廠方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履行檢查手續,經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攜帶出廠。

六、上班時必須佩帶廠牌進入車間,不準在車間內抽菸。

七、設施裝置要按要求擺放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裝置設施,不得亂竄車位。

八、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於自己使用的機器裝置,一經發現罰款50元。造成裝置損壞或其它後果的,自行承擔責任。

九、機械裝置必須每天保養,車臺要保持整潔。開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後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晚上下班時要蓋好機頭。如果機械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任何人不能私自亂動。

十、車間備有飲水機,員工可自帶飲水杯。飲用水不得做它用,不得浪費飲用水及破壞飲水裝置。

第五章辦公室制度

一、辦公室人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不準拖鞋上班。

二、辦公室內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髒話、吃零食、早餐、吸菸。

四、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睡覺,不準幹私事或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正確使用並愛惜辦公室物品和裝置,不能隨意損壞或挪為私用。

六、節約辦公資源,杜絕不必要的紙張、水、電的浪費。

七、下班後必須關掉辦公電腦、印表機等耗電裝置。

八、辦公室電腦專人專用,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他人電腦。電腦使用者有保護電腦及資料安全的責任。

九、下班後辦公檯面要保持乾淨整潔,不可有亂擺亂放現現象。

十、飲水自備水杯,不可使用一次性不杯,杜絕浪費。

第六章生產製度

一、全廠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客戶下達的生產任務,保證質量保證準確數量按期交貨。

二、全體生產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生產工藝要求進行生產,各部門要做好緊密配合。

三、凡在生產中未聽從領導安排,未按生產要求製作,而造成的事故均由其個人負責。

四、生產中任何人員必須以急趕貨的款式為主,所有員工有義務支援管理人員儘快完成最急出貨的生產任務。

五、管理人員首負其責,管理人員有權開除本部門不稱職的員工(由廠長調查情況後批)。

六、全厂部門員工必需服從廠長或經理臨時或永久工作調動,不得有任何藉口拒絕調動,否則示為曠工處理,情況嚴重者開除處理。

第七章獎勵和處罰

(一)全勤獎:每月遲到累計15分鐘以內,無早退,當月無請假的。每人獎勵100元,作為全勤獎。

(二)遲到:每月累計遲到超過15分鐘,每分鐘按1元扣除當月工資。

(三)普通員工每月生活補貼300元;不在本廠住宿的員工每月可有200元的租房補貼。當月請假超過十天無租房補貼,當月有享受保底工資待遇的無生活補貼。

(四)超產獎:車位員工的計件工資達到5000元以上的獎300元,4500元以上的獎200元,4000元以上的獎100元。

(五)上下班代人打卡者處罰100元。

(六)亂寫工序,亂剪菲,記數不真實者通告處罰,不予結算票菲。

(七)要文明用語,不搬弄是非、大聲吵鬧。對打架鬥毆的,參與人員每人罰款200元,並視情節輕重開除出廠或送移公安機關。

(八)偷盜廠方或他人財物,故意損壞生產機器及工具者開除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九)趕貨時不按規定做貨者,通告,從重處罰。趕貨時不按規定上班者,處罰100元。

(十)怠工、誤工,不服從領導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罰款。

第八章飯堂、宿舍制度

一、講究衛生,嚴禁亂丟垃圾,嚴禁隨地吐痰、亂倒剩菜剩飯,不得從樓上往樓下亂拋雜物,節約用水用電。互相監督,每天抽查。

二、宿舍物品、床上用品要擺放整齊,地面、床鋪保持整潔乾淨,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衣服要在指定的地方晒晾。

三、嚴禁賭博、打架鬥毆,不得男女同宿,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物品及衛生浩具,不得有傷風敗俗和不雅行為。

四、管理人員安排好床位後,不得私自搬移。晚上12:00前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12:00後不得進出廠門。

五、工作時間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出、留宿宿舍外,其餘人員一律不準進出和停留宿舍。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後,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後,搬離宿舍。

六、必須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因個人保管不當而被盜的,後果自負。

七、廠方的集體宿舍,只允許本廠員工居住,非本廠員工不得入住。(含員工親屬)

八、保管好食堂飯卡,如遺失應該立即到行政部掛失,否則造成損失由遺失者自己承擔。

九、宿舍嚴禁明火,嚴禁使用電器、煤氣煮飯燒水,以確保安全。

十、宿舍水、電費,按房間實際人數平攤。

十一、自覺遵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檢查和衛生監督。

未盡事宜,廠方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或修改,補充規定和修改條文與本規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七年級至年九年級),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規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車間生產正常進行,讓員工做好本職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廠全體工作人員。

三、具體制度

(一)考勤管理:標準考勤時間:辦公室人員: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產人員: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嚴禁遲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現代人打卡者,雙方違反當事人扣除當月全勤獎。

2、如果出現因考勤機故障或員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則由本人到車間進行登記,並由直接上級簽字認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3、上班時間超過半小時到達車間均屬於遲到,30分鐘以上未到崗位也未請假視為曠工一天,每遲到或早退一次,10分鐘以內罰款10元。遲到10-30分鐘(含30分鐘)的每次均罰款50元。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3次者(含3次),記曠工一天。

4.若一個月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內累計遲到的次數達20次以上(含20次)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將予以辭退。

(二)班前會、班後會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開交接班會議。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提前給班長打電話說明原因。

3、交班班長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儘量在本班解決,為下一班的安全生產打下良好基礎,如問題未能解決,做好詳細交班記錄,並上報車間主任,在交接班時與接班負責人解釋清楚後方可下班。

4、交班時交班班長必須如實反映生產狀況和裝置執行情況,不得對存在的問題隱瞞,接班者要嚴肅認真,仔細檢查,做到交班清,接班嚴。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有意違反規定,雖然接班者已接班,但發生的後果視情節嚴重由雙方共同承擔。

6、交班人員應明確回覆接班人員提出的問題,並和接班人員共同核實,檢查裝置執行情況。

7、交班人員在接班人員因故未到現場,或未完成接班檢查工作前不得擅自離去。

8、接班人應按交接班內容逐一檢查核對,符合實際情況即可交接班,不得無理刁難或無故不接,由於接班人檢查核對不周而引起的後果,由接班人負責。

9、接班人員發現交班人員未認真完成工作,或檢查中發現問題,應向交班人員提出,如交班人員不能給予明確回覆,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並報上級領導處理。

10、當交班人員檢查工作完成,並且接班人員無任何疑問後,交班結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記錄表上簽字,記錄交班時間,讓交班人員下班。

11、班後會由當班班長總結本班生產執行情況,產量、點檢、崗位紀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存在問題要對其進行分析和討論,或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紀律

1、上班時生產人員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儀表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上班時間員工應該堅守工作崗位,需暫時離開時應與同事交代,工作期間未經班長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進行電話或口頭請假方可離開崗位。

3、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和工藝指標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標。

4、操作記錄要認真填寫,不得亂寫亂圖,填寫內容必須和實際相符合。

5、工作時間嚴禁打瞌睡,睡崗。如果發現,當事人罰款50元,當班班長罰款50元。

6、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串崗、打私人電話、玩手機、吃零食、閒聊等。

7、沒有特殊情況未經車間主任同意吃飯時間不得回食堂就餐。當送飯人員送到崗位時,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前去拿飯,必須有兩人留守崗位。

8、在生產區內,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點火用具帶入。一旦發現罰款50元。

9、嚴禁在生產廠區內吸菸,如有違反,車間將其本人除名並送至人力資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請假則提前24小時請假,不允許事後請假或電話請假。一天內則先由班長批准後交車間主任審查,4天以內(含4天)最終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需總經理批准。

1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12、送樣人員嚴禁在化驗室逗留和閒聊,不能隨意自動用電腦,或私自更改結果。

(四)生產過程管控

1、生產任務:車間負責人按生產任務單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有計劃的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如完成不了,應即時向上級主管彙報,以便協調;同時切實安排好車間生產,保證各組的正常生產,避免銜接不良、產生誤工。

2、產品質量:保證產品零配件符合質量要求和物料正確與齊備,尤其是確保產品首件質量的前提下,在生產過程中要時刻關注產品的質量,巡檢人員應按規定時間要求進行巡檢、抽檢,避免常見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發生,發現質量問題應現場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迅速向上級主管反映,以便儘早解決。

3、安全生產:每日上班時,先檢查全車間的電源、電線和機器裝置,保證無安全隱患方可生產;工作人員不得離開機臺並嚴密監視機器操作情況,在下班時,關掉車間內所有電源,嚴禁在無人狀態下機器仍在運轉。

4、生產協調:在日常工作中,員工應積極與主管進行溝通協調,確有難度的,可向上級主管領導彙報,請求支援。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鑰匙由班長進行保管,領用工具和別人借用時要進行登記。

2、領用貨架上的配件必須進行登記,需註明領用人,型號規格和數量。

3、點檢人員要定時對工具箱內工具和貨架上的配件進行清點,並對其進行整理、整頓。

四、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後到企管處稽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准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後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三)上班時間為每週六天,每天8小時,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譁、打瞌睡及進行業務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後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准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許可權(停工許可權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准):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准。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准。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准。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准。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准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

2、不準吃零食。

3、不準打鬧、閒聊。

4、不準幹私活。

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塗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衛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衛工作。

(一)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二)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範圍的機器裝置。

(三)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五)機器裝置使用人員要注意裝置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彙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六)機電裝置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裝置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七)所有員工都要做好消防防範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八)門衛保安員值班時衣冠要整齊,服務要熱情,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落實出入廠物品的登記制度,有突出表現者,給予獎勵。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二條、員工在工作期間的獎懲:

(一)服從車間主任管理、調動和各項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從管理、調動和工作安排的,輕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辦公室報到學習。

(二)對車間提出合理建議,能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採納,給予表彰獎勵。

(三)上班認真、負責,且本崗位不出現重大失誤和裝置故障的給予表彰獎勵。

(四)無責任心,造成裝置故障、原材料浪費、影響生產的,給予一定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工廠員工工作規章制度5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