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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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1

一、車間辦公室工作人員,應辦事公道,作風正派,說話和氣,待人禮貌。

二、因事到小組辦事,不得在生產區域閒逛,不得聊天,不給職工散佈消極的東西。

三、每週召開一次車間治理人員,班組長參加的車間生產會議: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情況,排程是否得當,有無窩工現象(工序銜接是否合理)。發現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措施。

四、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分析人員思想、裝置、技術狀況以及原輔材料等諸因素,找出影響質量的重要原因,及時提出辦法和措施。

五、堅持每月對原輔材料使用情況的檢查,分析超定額造成浪費的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和辦法,總結節約原輔材料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

六、堅持安全文明生產,做到每月定期檢查兩次內容:

(1)裝置安全與衛生情況。

(2)電器是否正常運轉。

(3)產品是否堆放整潔。

(4)環境是否清潔衛生。

七、搞好原始記錄和日報工作,準確及時地綜合反映車間每日完成任務的進度,按時報送職能科室。搞好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並利用資料分析生產活動的各種情況、指導生產,為總結提高打下良好基礎提供可靠資料。做好"五帳一卡"的完善和歸檔工作("五帳":產量、質量、考勤、用料、安全生產帳;"一卡"工具治理卡)。支援班組統計員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業務水平,協助他們妥善保管小組的各種原始記錄,以備存查。

車間會議學習制度

一、全車間職工每週必須按所佈置的學習時間、學習內容,認真參加政治、生產、技術的學習,學習中做到思想集中,刻苦學習,討論時積極發言。

二、學習按時參加,不準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事做到先請假。作好學習考勤記錄和學習記錄,把它作為獎金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車間召開小組長會,事先半小時通知各小組長,主持會議人要先做開好會的一切預備工作。到會者不得無假不到,遲到五分鐘以上者,罰款貳角,主持會議者遲到罰款伍角。

車間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持正常勞動生產秩序,按工人蔘加治理與專業治理相結合執行考勤制度,車間統計員負責全車間考勤工作,各班組長或考勤員堅持嚴格考核。職工自覺遵守、協助治理。

一、考勤員應以負責精神天天準確考勤,以上班鈴聲響後為準,考勤不在時,一律按缺勤處理,下班也以打鈴為準。(中午不準提前就餐,違者按早退處理,治理人員加重處罰)。作好記載,按月將考勤表送車間稽核,並交車間統計員作計算工資和出勤率的依據。

二、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的累計時間超過半小時者,按曠工處理,曠工除不發工資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三、生產、工作時間不準看小說、睡覺、打牌、下棋、洗衣服、織毛線、擦自行車等,有以上行為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上班時間打架鬥毆、吵架哭鬧不工作者,不計出勤,所造成的工時或其他損丟由鬧人負責。班前或上班時間不得飲酒,凡酒後不許上班,作曠工處理。

四、職工不服從排程指揮而不上班、不工作者,作曠工處理,除停發工資外,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理。

五、職工有違犯勞動紀律、賭博、私拿產品、有意損壞產品和公物者,除給予經濟罰款處,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理,如有被公安機關拘留審查期間停發工資。

六、因鬥毆負傷、休息期間,停發工資,負傷者的工效和醫療費用由責任者負擔,因家庭糾紛而引起的病傷假,按事假處理。

七、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竄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消極怠工,不攬私活,不做私活。

八、遵守操作規程,注重安全生產,愛護工具裝置,節約原輔材料,提高技術業務能力,努力實現優質高產、低消耗。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2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行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3

一、公司形象

1、員工必須清楚地瞭解公司的經營範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傳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生活作息

1、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3:00

下班時間晚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早9:00

午休12:00——12:30

下班時間晚17:30

3、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

4、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三、衛生規範

1、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裝置的整潔。

2、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辦公區域內嚴禁吸菸。

5、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裝置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檔案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件儲存、防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規定

1、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儲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資料等資訊。

2、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檔案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洩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人員管理

1、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彙報工作情況。

3、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係,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電腦管理

1、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裝置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使用者的業務資料,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儲存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嚴禁使用計算機玩遊戲。

5、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資料,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週備份一次;重要資料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裝置上使用。

7、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洩密。

九、網路管理

1、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資訊出現在網路上。

3、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遊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遊戲及大型軟體

5、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裝置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定,不可擅自更改。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4

總則

第一條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員工宿舍指專門為公司員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條宿舍長負責對本宿舍的管理和協調。

第五條宿舍入住的條件:

1.在公司工作的員工,由於家不在市區或離家較遠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等條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條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與物業管理費由公司統一支付,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個人承擔;

2.住宿人員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辭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應於離職或到期之日起1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但如有特殊情況而需要留宿的,應提前徵得宿舍長的同意。

5.宿舍內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設施(如電視、床鋪、床墊、衣櫃、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廚衛裝置、門窗、牆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

6.宿舍長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內務。

(2)負責監督宿舍人員維護宿舍環境衛生。

(3)負責住宿人員的相關材料的管理,如個人安全、緊急聯絡人等。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長應及時通知店長或經理。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

2.宿舍內出現違法行為或火災等事件。

3.住宿人員身體不適以至病重的,並且應當及時送醫院及通知其親友。

4.住宿人員需要留宿親友的。

第八條公司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公司的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和違禁品。

3.起床後將被褥疊放整齊。

4.換洗的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陰雨天除外),暫時不用的衣、鞋等必須放入櫥內和床下,不得隨意擺放。

5.使用電視、收音機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8.房間衛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並嚴格執行。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第九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店長和經理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十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實施。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5

一、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由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上、下班時都必須打卡,如遇特殊情況,須由各自部門主管或人事主管簽名確認才可。

3、打卡時,不得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一經發現,雙方各扣罰¥20元;不得爭先恐後,須排隊依次打卡,否則扣罰¥10元。

4、上班時,必須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閒聊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下班前,各小組搞好場地清潔後該返回工作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處打卡下班,不準大聲喧譁,否則扣罰¥1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5、在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私自離開廠區。確有事者,須請示主管批准,打卡後才可出去,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嚴重者開除處理。

6、加班時,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須提前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個別人員加班,經該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

7、每月遲到打卡上班超過30分鐘者,處罰¥30元。不到30分鐘,但連續3個月都有遲到者,作開除處理。

8、提前下班或有事請假者,須提前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交人事部確認方可,否則視為曠工扣罰¥50元。

9、請假超過5天者,須由廠領導批准方可,否則即時終止勞動關係。

10、缺勤時間,不計算工資。

11、員工辭職須以書面申請由主管簽名批准離開時間,並有人事部確認才可,否則其工資不予發放。

12、各班、組長、主管辭職須由廠領導批准,確認其離開時間和處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則工資不予發放。

二、工作責任規定

1、各部門員工應相互配合,相互監督,不得藉故推搪而影響生產,一經查實視情節之嚴重性作出相應處罰。

2、須嚴格要求每項工序,如因個人之疏忽而造成問題者,則重重處罰。

3、對待廠方之任何物品,該輕拿輕放,若對公物造成損壞者,處罰當事人並作出賠償。

4、在生產工作過程中,遇有問題是解決不了的,該請示主管,不得擅自處理,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會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5、如工作須當天完成,下班時還未完成者,該請示主管作出妥善安排,否則追究當事者之責任。

6、廠方之任何物品,未經廠領導批准,不準私自拿出廠,一經發現,開除處理。

三、假期薪金規定

1、每年之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是有薪假期。

2、春節假期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

3、日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3天(上七年級至年九年級),其餘不算工資。

4、月薪之員工在春節假期間有薪日為7天(年七年級至年初七)。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數,則不計算工資。

5、如廠方有特殊情況需放假,無論是日薪或月薪之員工都必須服從安排時間補回,不算加班。

6、星期天放假,如加班則計算加班工資。以上之管理規定,於即日起實施,監督者為人事部。如有未盡之事宜或有特殊情況,廠方人事部會以書面形式事先通知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