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員績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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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服務員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服務員績效考核方案

服務員績效考核方案1

餐廳服務員績效考核的建立,能夠促進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餐廳服務員的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對基層服務員的價值創造過程及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並通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促進服務員的工作積極性。學習本課件能夠掌握基礎的'考核只和方案。

目前酒店服務員實行基本工資加值臺獎和其它獎項考核制度,值臺獎在實際考核過程中存在以下弊端:

1、值臺獎統計不真實,帶人情成份,體現不出公平性;

2、服務員在技能不熟練、服務達不到標準的情況下搶著去值臺,導致服務跟不上,同時不利於服務員技能的全面提高;

3、因服務跟不上,造成客人多次投訴,影響酒店整體形象,造成客戶流失及效益下降;

4、因1人值多臺,服務達不到客人基本要求,更無法為客人提供個性化服務;

5、不利於各餐區人手的合理調配。

為完善服務標準、提高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真正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原則,同時為優秀員工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經研究決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值臺獎(其它獎項暫保留),結合目前合肥市行業崗位工資現狀,以高於行業平均水平,體現崗位工資競爭力為目標,增加服務員基本工資,並定期進行崗位工資等級評選考核,具體規定如下:

一、試用期、轉正

1、 工資:入職當月1300元,次月1500元,轉正1600-1800元/月;

2、 時間規定:當月15日前(含15日入職)入職的,次月工資自動調整為1500元;15日後入職的,至第三月起工資調整為1500元。

3、 試用期原則上定為一至三個月,但對錶現優秀、技能熟練及綜合能力較好的員工可隨時向部門提出轉正申請,在考核達標後將於下月享受轉正員工待遇。

4、 轉正規定:

1)每月25日,運營服務部將符合轉正條件的《服務員轉正考核表》遞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簽名後報總經理籤批;

2)總經理於28日前審閱籤批,人力資源部存檔並公佈結果;

3)運營服務部於次月1日召開部門員工轉正會,轉正員工於2日至人力資源部換領工牌;

4)所有轉正員工將於次月1日起享受轉正服務員工資待遇。

二、評估考核

1、所有轉正服務員均參予酒店季度員工評估考核,每季度一次,按名次享受不同等級工資待遇,1—3名為訓導師,1800元/月;4—9名為高階服務師,1700元/月;10—18名為服務師,1600元/月;19—30名為高階服務員,1500元/月。

2、具體考核內容見附表。

3、考核程式: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0—25號,運營服務部對已轉正服務員的工作表現、服務知識、服務技能進行全面評估、考試、考核,具體內容見《服務員工作表現評估表》、《服務員服務知識考試試卷》、《服務員技能考核表》,並填寫《服務員等級評定表》,彙總後於當月25日報人力資源部,25日後上報的《服務員等級評定表》,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接收。

4、人力資源部根據評分情況,按名次排序,報總經理籤批後公佈結果並存入員工檔案,調整職級工資,次月1日起一個季度內即享受對應的職級工資。

5、第二次評選方法同上,但第一次評選獲得前9名的員工,如第二次評選未能達到高階服務員及以上職級要求的,工資將調整至高階服務員級別,其餘均按當期季度評估考核結果所對應的等級執行。

6、以後每次評選方法均同第二次評選。

7、參予評選的各級管理人員在評選過程中務必公平、公正,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按最後警告處罰,同時取消受益員工的評選資格。

8、每次服務知識考試及服務技能考核的內容及要求均由運營服務總監提供,避免重複,同時,運營服務部及人力資源部做好保密工作,如有洩露,追究相關責任,並取消當次評選活動。

9、現有的服務師至10年4月1日起按高階服務員待遇(1700元/月)執行,第二次考評時同全體已轉正服務員一起參加考評,按考評成績享受相應的級別待遇。

10、晉級結果公佈及晉級員工會議召開同第一條第4點。

服務員績效考核方案2

一、 本績效考核制度:凡我部門員工工作認真負責、表現突出者,依照飯店獎勵制度, 分別按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予以獎勵。

二、 處罰:

1、 例會安排的工作做得不到位、不及時,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 遲到、早退、上樓揹包或手機當班期間未調震動,發現一次罰款5元。

3、 開房門不按要求敲門報身份、整理衛生間不鋪腳墊,發現一次罰款5元。

4、 不按規定恢復夜床或夜床不規範發現一次罰款5元。

5、 服務員日報表、房態表、交接記錄填寫不認真、不清楚,發現一次罰款10元,造成失誤,視情節輕重承擔相應責任。

6、 無故不按時完成計劃衛生,或不按程式進行工作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7、 吃飯超時、擅自離崗不放卡、不與客房祕書打招呼,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 不得帶飯店任何物品下樓,違者按10—30元罰款,情節嚴重按辭退處理。

9、 客人遺留物不上交,發現一次罰款10元;造成客人投訴罰款20元;不上交造成遺留物丟失,照價賠償

10、 清掃退房不換布草、巾類,客人穿過的浴衣、用過的蕎麥皮枕套不撤換,或布草、巾類上有髮絲或明顯髒跡,發現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發現罰 款50元並給予警告;引起客人投訴視輕節輕重分別處以30--50元罰款。

11、 用布草抹塵、擦地發現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發現罰款50元並停職察看;造成布草、巾類報廢,照價賠償。

12、 預訂房檢查不及時、不到位,發現一次罰款10元,引起客人投訴罰款20--50元。

13、 送取客衣不按要求檢查,發現一次罰款10元,出現失誤或引起客人投訴, 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14、 由於服務不到位引起客人投訴或對客人發脾氣、耍態度,發現一次罰款 20元。態度惡劣、情節嚴重者,處以50元罰款並停職察看。

15、 房間缺物品導致客人投訴,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6、 因交接不清或未看交接錯報消費與物品賠損,發現一次罰款10元,引起客人不滿或投訴,一次罰款20元;漏報消費按飯店進價賠償。

17、 開門不與總檯核對出現失誤,一次罰款20元,給客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被 客人投訴,罰款30—50元損失自行承擔。

18、 不尊重上級、對上級安排的工作不服從、或對上級的批評指導態度不端 正,處以10元罰款;態度惡劣甚至頂撞謾罵上級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按20--50元罰款或辭退處理。

19、 不愛護飯店財物、人為破壞的,視情節輕重,罰款10--100元。所轄區域 財產如有丟失或損壞,相關責任人要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20、 與同事不團結、搬弄是非、拉幫結派,或不維護飯店形象、擾亂飯店正常 稚序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按10--100元罰款或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