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合同範文彙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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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招聘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招聘合同範文彙總6篇

招聘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切實做好XX年石漠化綜合治理封山育林專案工作,有效預防封山育林區域發生火災及林木損毀等情況發生,為確保封山育林達到預期目的,經協商,現聘XX同志為XX小流域XX村XXX屯X林班X小班護林員,總面積XX公頃。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特制定如下協議。

乙方責任:

1、 乙方負責小流域封山育林面積護林工作,嚴格執行封山育林法律、法規及相關條款,封山育林區域內,實行“七不準”即不準毀林開荒、不準打柴割草、不準放火燒山、不準放養牛羊、不準挖採藥、不準獵捕動物、不準採石取土。

2、 責任區域內封山育林宣傳標語標誌牌要定期刷寫,標準地塊區域在封育期間嚴禁採伐。

3、 協助甲方在責任區域內專案實施工作,包括苗木種植撫育,防止牛羊及人為毀壞樹木和草被。

4、 封山育林防火戒嚴期,嚴格執行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嚴禁在林旁山邊燒火,發現情況及時制止,出現火警火災要及時向鄉政府、縣林業局彙報,並協助依法查處。

甲方職責:

1、 甲方負責督促縣財政局按時發放護林員工資,每個護林員月工資XX,時間從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底止。

2、 每月月底召開一次例會,總結當月的護林工作,有權對不負責任的護林員進行批評,有權辭退不稱職的護林員。

3、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財政局各執一份。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XX年X月X日

招聘合同 篇2

甲方:南和縣第一中學

乙方: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方審查,同意招聘乙方到甲方處從事代課教師工作。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可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自己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可以對乙方的相關證件(身份證、學生證)進行復印,對乙方的學歷情況予以核實。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的教學設施、培訓機會,並應協助乙方完成預先的教學任務工作。

4、對滿工作量(12節課)的教師,每月發放工資1500元,結構工資、班主任費、效益獎和本校在編教師相同待遇。

5、甲方應在第三個月5日前,為乙方第一個月工資,一次類推。

6、如縣政府招聘教師,在符合縣政府招聘的條件下,甲方結合教育主管部門,優先安排乙方入編。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學歷資訊和相關身份證明。

2、乙方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師法》等國家法律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時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定的教學任務對學生進行授課,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大綱,不得對學生宣講任何不法的或者不健康的言論。

4、乙方應協助甲方對學生上課期間的秩序予以維持,對學生的人身安全進行保護。

5、乙方如想離崗,需在期末結束前向甲方提出要求。學期中非南和縣政府統一招聘乙方不得無故離職和擅自辭職,違反本約定條款乙方應向支甲方違約金人民幣1500元。

第四條:其他相關問題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招聘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聘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全稱):

應聘 員工 姓名:

員工招聘合同書

NO. 1:入公司新員工工作表現良好,試用合格,經公司批准方能 成為本公司正式員工.經批准成為正式的員工一年內不 得無故向公司提出辭職;如有必須辭職的理由則分為: 急辭職:如有特殊情況需辭職必需馬上離公司的員工,則 扣除本員工滿月半月工資,不發放出差補助。公司予 以辭職。

慢辭職:因其他原因需辭職但不需馬上離開公司的員工可 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交辭職申請,繼續工作一個 月待公司招聘到合適人選後,公司予以辭職併發 放當月月工資及出差補助。

2:工作時間:

入公司新員工試用期為 早

3:試用期間員工底薪月,沒有提成獎金以及出差 補助。過試用期經公司錄用按照月任務發放提成獎金以 及出差補助。

出差補助:餐旅費天,車票實銷實報(長途客車 及火車) 電話費:月。

4:業務員如沒有完成當月任務不享有提成獎金,按照當月 完成百分比發放出差費用。如連續3個月未完成月任務, 按照百分比扣除月底薪。

完成月任務後全額發放月出差費用併發放當月任 務獎金。

5:考核制度:

制定考核表-所有員工對自己每天、每月的工作表現進行 考核,對於完成公司任務,表現良好,無不良違紀記錄, 積極向上,考核成績優異的員工年終將根據一年內的綜 合評審表現多少分別獎勵年終銷售額比例的年終獎。

6:新老員工必須團結一致,爭取獲得以上獎項。 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公司財物,如對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公司保留追究權力。輕者 將按公司要求進行處罰,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員工必須本著公司為家,誠實做人,誠信經營為本。努力 為公司創造更高的效益為原則。

7: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工作積極認真。

8:本員工無異議,同意以上規定:

員工簽名: 負責人簽名:

日 期:日 期:

招聘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現委託乙方招聘相關的_________人才,經雙方充分協商,議定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單位介紹信,外地企業還需提供所在地市級以上人才中心介紹信。

2.甲方須向乙方提供企業背景及管理現狀介紹,所招聘職位的詳細崗位說明、人數、薪酬福利待遇等並保證其內容的真實性,並與委託職位相當,以便使該職位有較強的吸引力,(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件)。

3.甲方委託乙方招聘職位為:_________。

4.甲方須在協議簽訂時間向乙方繳納委託定金,用於招聘專案的保證及客戶委託職位的真實招聘,防止以招聘為名竊取被推薦人的智慧財產權與乙方前期支付有關組織、尋訪、聯絡、安排面試等費用(此費不退)。並在簽約之日起,未經雙方協商,任意一方不得在招聘週期內任意改變協議,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可終止協議。

5.甲方應在乙方推薦候選人資料5-10個工作日內安排面試,面試後三日內通知乙方面試評審結果並詳細填寫《面試回執單》後傳真至乙方。甲方如有特殊情況影響招聘程序應提前說明情況,協議將自動延期。

6.甲方須在候選人入職後一週內向乙方繳納委託招聘佣金。

7.如需到甲方工作所在地面試,甲方需承擔前往面試者的食宿及需乘坐必要交通工具的路費,標準為火車(硬臥)、汽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甲方提出的招聘要求和條件進行操作,有特殊崗位或專業要求的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根據_________人才資源情況做適當調整,並按1:2:3的比例推薦人才並保證所推薦候選人的個人資料真實性,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一週內提供至少1人的候選人資料。

2.乙方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向甲方提供高階人才人選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在選聘人才時參考。

3.乙方須嚴格保管招聘人員的相關資料,除向招聘單位提供外,不得向任何無關人員洩露內容。乙方須保守甲方機密,以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在完成專案後,有責任加強與甲方間的溝通,及時瞭解用人情況,使人才順利渡過磨合期,並提出相關建議和諮詢。

5.乙方所推薦人才保證三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內辭職或被甲方認為不能勝任工作,乙方依據本協議相關條款繼續為甲方推薦(除非客戶要求停止推薦)。

6.乙方可提供人才測評服務,_________的面試場所(_________人才市場招聘大廳及會議室)並組織安排面試及相關配套服務。

7.乙方所推薦候選人如被甲方錄用為本協議規定之外之職位,佣金收費按相關協規定執行。

8.乙方承諾兩年內不主動從甲方搜取人才。

三、收費及退款事宜:

1.委託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每個職位的服務費按委託職位年薪的_________%計算,

2.委託招聘佣金收費標準為全額年薪的20%(按正式錄用後年薪標準,年薪標準為:基本工資,福利補貼,年度績效,並按稅前計算)。委託招聘佣金在候選人被甲方錄用上崗後一週內支付總費用的70%;在候選人試用期三個月內結清剩餘30%;三個月試用期內候選人因個人原因辭職或甲方認為不能勝任工作,乙方須繼續免費向甲方推薦合適人選或退還已收佣金的30%。

3.候選人入職三個月後,不退還委託招聘佣金,協議履行結束。

四、其他: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的資訊轉送其它第三方,否則該人選視同被甲方聘用。

2.乙方向甲方推薦過的任何候選人,自簽訂協議時間起2年時間內,無論何時被甲方聘用或甲方利其個人資源發生合作關係,甲方均應按此協議第三項收費標準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用。甲乙雙方應恪守行業規範和職業道德,確保選拔程式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雙方均有權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職位名稱:_________;

所屬部門:_________;

具體要求:_________;

招聘職位薪酬福利待遇:_________;

月薪範圍:_________天工作日,是否年底雙薪,_________天/年假;

合同期:_________年;

保險:

養老保險:_________;

醫療商業保險:_________;

工傷保險:_________;

失業保險:_________;

女工生育險:_________;

住房: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

招聘合同 篇6

甲方(車主):

乙方(司機):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聘乙方為硫酸運輸車司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義務:

⑴ 甲方提供證件齊全、年檢合格的硫酸運輸專用槽車一臺(車號:湘b 21720),供本公司為使用者送酸使用。

⑵ 甲方負責辦理車輛的一切手續及,負責配備押運員,負責加柴油,乙方對此給予協助。

⑶ 乙方按照甲方指令送貨,在裝酸時必須服從廠方指揮,卸酸時必須聽從使用者排程,使用者如需對硫酸進行檢驗、過磅後再卸酸,應予配合。卸酸完畢,必須要求對方在回執上蓋章(或簽字)認可。

⑷ 乙方必須將當日運輸情況向甲方報告,至遲不超過第二日。所有開支票據(路橋費、停車、過磅、小額購物等)都必須儲存備查。

⑸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關法規,保證行車安全,杜絕交通違規和事故。

⑹ 乙方必須愛惜車輛,文明駕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在車輛大修、年檢其間,必須參與監督檢查。

⑺ 甲方負責辦理易製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乙方必須隨車攜帶,並妥善保管。

(二)費用收支

⑴ 甲方負責收取本車所有運輸收入,如由乙方代收運費,應於收取後三日內繳付甲方。

⑵ 甲方負責本車的一切規費、保險、維修、保養、停放等的費用支出。

⑶ 乙方在車輛進行修理、更換部件、加油等專案時,必須預先告知甲方,同意後乙方才能實施。

(三)報酬待遇

⑴ 乙方工資為2300元/月,日曆日即工作日。如該月未發生安全事故,發給安全獎500元,如當月運輸收入超過28000元,則按超過部分金額的10%發給超產獎。

⑵ 如因卸酸和路途等原因需在外地住宿的,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報銷。

⑶ 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請假,並協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機。替班司機的報酬(50元/天)由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如請假當天無運輸業務,不影響乙方工資。

(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協同押運員報警。

⑵ 乙方如在行使中因違章罰款,所罰費用分三種情況:超載、車輛證照不齊等罰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錯道等罰款,甲乙雙方各付一半;闖紅燈,逆行,違章調頭等罰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⑶ 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 XX年9 月至 XX年 9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09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