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
為了對酒店採購部各類業務進行統計、分析、價格監督工作,保證與供應商對賬款項及應付貨款的管理和結算準確,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考核結果作為統計員薪酬調整、職位晉升、責任追究等的主要依據。
二、考核週期
1.月度考核:對統計員當月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下一個月的1~5日,遇節假日順延。
2.季度考核:對統計員當季度的總體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下季度第一個月的5~10日,遇節假日順延。季度考核得分為當季度3個月考核的平均得分。
3.年度考核:考核統計員當年1~12月的綜合工作績效,考核時間為下一年度的1月5~15日,遇節假日順延。年度考核得分為當年12個月考核的'平均得分。
三、考核計分辦法
本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計分實施扣分制。每項考核指標基礎分為100分,將考核得分乘以相應指標權重後計入考核總分。
四、考核內容
根據統計員的崗位職責及績效目標,設定的具體績效考核指標及評分標準見下表。
統計員績效考核表
考核專案考核指標指標說明/評分標準權重得分
採購物資資料統計統計資料出錯率
目標值為 %,每降低 %,減 分;超過 %,減 分30%
採購統計報表管理採購統計報表
提交及時率
目標值為 %,每降低 %,減 分;超過 %,減 分20%
統計報表內容完整性統計報表記錄完整,無缺失項。每存在1項缺失,減 分;超過 項,減 分15%
統計報表歸檔及時率
目標值為 %,每降低 %,減 分;超過 %,減 分15%
對賬、結賬管理對賬、結賬及時率
目標值為 %,每降低 %,減 分;超過 %,減 分20%
五、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總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可分為五個等級,不同的等級採取不同的獎懲方案,詳見下表。
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考核得分(A)考核結果應用
90≤A≤100考核年度內10個以上月度或3個以上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該等級,職位晉升或固定工資上調40%,獎金全額發放
80≤A<90考核年度內8個以上月度或2個以上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該等級,固定工資上調20%,獎金髮放80%
70≤A<80考核年度內6個以上月度或1個以上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該等級,固定工資不變,獎金髮放60%~80%
60≤A<70考核年度內4個以上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該等級,固定工資不變,獎金髮放30%~50%
A<60考核年度內2個以上月度或年度績效考核得分在該等級,固定工資扣減20%,無年度獎金;4個以上月度考核得分在該等級,予以降級處理並安排培訓或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