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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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工資管理,確定員工工資及發放、調整辦法等有關事項,遵照國家及地方性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法律法規和公司現行管理制度,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計件工資分配管理制度,充分發揮計件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定義:本制度所指員工工資,是指員工每月定期獲發的工資總額。

第三條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實行計件工資和生產計日工的員工。

第四條權責

(一)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公司各部門共同執行。(二)修訂由公司辦公室根據各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公司總經理稽核,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修訂。

(三)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稽核,董事長批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第五條員工工資管理原則:本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三大基本原則以及根據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工資分配管理中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二章工資構成/計算

第六條根據公司現行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公司共分為拉絲絞線、低壓擠塑成纜、高壓擠塑成纜三大類。

(一)公司職位職別分配表(見下表)

1、根據公司現行各崗位的責任輕重,貢獻大小,擔任該職位的人員素質、經驗要求、勞動強度、勞動環境,公司現行各崗位共分為四個和三個等級係數,各職級相應的職位明細由辦公室根據職位變動做出適時調整。

2、學歷係數:即為員工入職時文化水平(文化水平判斷依據學歷證書,如沒有學歷證書則按國中水平核定),如:國中及以下水平即執行標準分配係數,中專文平即在標準係數的基礎上加0.2。

3、技術係數:即為員工的操作水平(判斷依據機長評價和主管經理的評價及產品質量情況),每三個月對員工進行一次技能考核,如操作技能強則在原有分配係數的基礎上加0.2,但如果在考核週期內因質量事故被處罰的則不得調整原有分配係數,考核時間由主管經理自行安排。

4、勞動強度和素質係數:勞動的繁重和緊張程度及個人紀律性。(判斷依據主管經理提出申請,通過多方測評)。

5、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及社會因素,公司可以變更工資標準分配係數,但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性相關工資管理的法律法規要求。

6、全勤獎金:全勤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在每一月度獎金計算期間內的全勤者(無遲到、早退、曠工、私自外出、請假[公司定義之請假類別]以及經公司認定的其它情況,而設立的獎勵專案,其給付標準為車間員工及半固定員工,月出勤須達30天,則公司獎勵每人30元/月,給付時間為在全勤當月工資中計發。

7、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如表現突出,技術性,由本人或機長提出申請,主管經理出具調整意見,辦公室複核,呈公司總經理審批,並自審批獲准後一月調整。

8、所有調整係數最高小於或等於標準分配係數。

第七條離/退職/急辭/辭退的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離/退職: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基本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

(二)急辭: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基本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並扣除該一個月的工資作為離職賠償金;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並扣除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離職賠償金。

(三)辭退:計時員工按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數,按時計算當月計時工資與加班費,不獲發津貼;計件員工按部門計件工資標準計算當月計件工資,不獲發津貼。辭退員工應根據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程度,給予經濟補償或扣款。

第八條假期與其它非正常出勤情況工資計算:依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扣除

1、公司有義務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及其其他法定社會保險由個人支付專案費用;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

3、違紀員工的違紀罰款;

4、其它必要扣款;

第十條非常給付: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向公司申請提前領取已工作時間的薪酬:

(一)員工依靠工資收入賴以維持生計的,遇結婚、死亡、生育、疾病或受意外災害時可向公司申請非常給付;

(二)員工被停職或被辭退時;

(三)其他獲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規定除(二)外,在申請非常給付時,須由本人(本人死亡則由其家屬)提出書面申請,非常給付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含]以內的,由所屬部門最高負責人審批並擔保;非常給付金額在人民幣1000元[不含]以上的,由所屬部門最高負責人稽核並呈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第十一條支付責任

(一)工資要求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書面委託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書面委託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二)公司工資計發人員及公司員工不得隨意打聽、傳播他人的工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工資,違者,公司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第三章工資調整

第十二條工資在適當期內應予以調整。工資調整分為確定性調整與臨時調整兩類。工資調整原則上每年一次,每年的1月1日為工資調整日。但是當物價指數急劇變化(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以及公司認為有特別的必要時,也可以進行臨時性工資調整。

第十三條確定性工資調整包括自動調整和考核調整兩部分,其規定如下:

(一)自動調整:即工齡/學歷/技能/勞動強度及個人素質津貼調整。

(二)考核調整:考核的原則是根據員工所屬部門協同辦公室評估的員工年度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的考核結果,對符合崗位異動的員工給予員工所在崗位的標準分配係數等調整意見,呈公司總經理審批,並自審批獲准後一月調整。

(三)員工遇有下列情形時,可由其所屬部門經理協同辦公室呈報資料於總經理審批後給予定薪:

1、有特殊功勞表現;

2、新職員工、具有優秀的技能與從業業績證明的;

3、為同行業間競相爭取的人才。

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員工計件工資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專案: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資訊、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階、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階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00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專案: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專案。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專案: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專案。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階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祕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l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衛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l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階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1、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專案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稽核,認定內容、專案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稽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稽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稽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稽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