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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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範本(精選3篇)

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維護公司物品的安全,保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公司管理,確保公司財產達到有效管理。

二、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所有使用門鎖鑰匙的`部門(含行政樓、開發中心、各生產部門、倉庫、宿舍,及各重要文件存放的鑰匙)。

三、保管原則

行政部保管公司備用鑰匙一套(財務重要部位鑰匙由財務室負責人保管),各部門鑰匙由其部門第一負責人保管使用,特殊重點部門房間鑰匙經總經理批准後可安排專人保管。

四、具體保管內容

1、行政樓、消控室、大門鑰匙由監控保安負責管理;

2、行政樓各部門鑰匙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下複製或借給其他人員使用,否則出現問題,該部門負責人應負相關連帶責任;

3、特殊部門(含門禁)需經總經理批准,由人事部給予開通;

4、辦公傢俱(含存檔案櫥櫃之鑰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5、廠區生產部門、各倉庫鑰匙由該部門第一負責人管理、簽發。

五、鑰匙保管人應遵守下列規定

6、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負責、嚴肅認真;

7、不得將鑰匙隨處亂放,以防止被盜或仿製;

8、不得隨意借用他人使用;

9、如鑰匙遺失,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及行政部報告,並採取補救保護措施;

10、宿舍鑰匙由宿管員統一安排發放,員工退宿時應及時交回鑰匙。出門忘帶、遺失由宿管核對身份後給予開門,嚴禁宿管對陌生人員開啟宿舍之門;

11、專案部負責公司所有門鎖的維修保養;

12、公司宿舍櫥櫃請員工切勿放入貴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六、鑰匙保管人員應遵守下列條例

1、離職時應將鑰匙交行政部負責人;

2、鑰匙遺失是,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備,個人不得私自配製;

3、公共區域鑰匙(門禁)由總經理批准,報備行政部,由人事部負責開啟;

4、門鎖壞了,應及時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開具工作聯絡單,由專案部維修更換,其餘人不得私自拆裝;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獎懲措施

1、如發現鑰匙丟失,該員工需按價賠償其直接損失;

2、如遇該員工利用鑰匙做違規違法之事,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3、連續發生3次丟失鑰匙情況,將取消其對鑰匙的保管權利。

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辦公樓宇門禁管理,確保安全穩定,特制定公司門禁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員工均須憑工作證進入單位,作為門禁的磁卡鑰匙,要主動出示證件,經查驗後方可進入。

二、外來人員,須持介紹信、工作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在前臺接待處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會客證,並經樓內接訪人員電話確認後方可進入,離開時將由會見人簽字的會客證交回前臺接待處。

三、如遇上訪等特殊事件,保衛人員需增加門禁崗位站崗點,堅守崗位,禁止上訪人員進入辦公樓,擾亂正常辦公秩序。如上訪人員不聽勸阻,保衛人員不應與其發生正面衝突,及時撥打110報警。

四、公司機動車輛憑車輛通行證出入,外單位機動車必須在取得保衛人員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後,持行駛證或駕駛證換取車輛通行證方可進入公司後院存車場,出門時換回扣押的證件。上級領導機關來我公司檢查指導工作和參加有關會議的車輛,由相關部門通知保衛室並履行必要手續進入。

五、所有機動車輛出入公司後院存車場必須以五公里以下時速行駛。進入公司後院存車場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限速行駛,並按指定地點停放,禁止鳴笛。

六、辦公樓出入各種裝置、電腦等,須憑蓋有單位公章和處室負責人簽字的物品攜出證放行;發現物證不符等情況的,警衛值勤人員有權將所帶物品扣留並及時與有關處室聯絡,做出處理。

工廠員工門禁管理制度3

為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維護公司財物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外來人員因公需進入公司,門衛詢問事由,必要時應查驗證件,電話通知

接洽部門,經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同意後,保安給來訪者指出接洽部門位置和車輛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門或相關人員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願接見的,保安應委婉拒絕。

第二條公司大門放行時間:6:30—21:30,其他時間保安有權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視情延長出入大門的時間)。員工嚴禁爬越圍牆進出,違者罰款200元並開除處理。

第三條宿舍門放行時間:早上6:30—8:30,中午11:40—13:30,晚上:17:30—23:20。晚上外出人員於23:20前回宿舍、節假日00:00前回公司。宿舍鐵門除特殊情況才可開啟,原則上常關閉。

第四條被公司開除及離職人員,保安應憑行政部核准後的《離職人員申請單》給予放行,並嚴格檢查其行李及物品,嚴禁攜帶任何具有本公司標誌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五條公司員工拿生活用品出宿舍,需作例行檢查,方可放行。

第六條公司各種物品均需憑相應出門單據放行:

1、成品出貨憑成品倉簽發的出貨單;

2、外加工憑半成品倉外加工單;

3、原物料需退換貨時,憑物料倉簽發的退貨單放行。

保安人員依相應單據,物品和數量核對無誤時方可放行。保安人員對出門證單據分類夾放,每天8:30以前將前一天出門單據送交行政部。

第七條供應商來公司送貨時,由保安通知收貨部門後,方可放行進入公司。

第八條快遞公司送的物品、信函、檔案等應由保安代收發,如需付相關快遞費用時及時通知對應人員簽收,保安應做好收、發工作,並登記。

第九條外來車輛所攜帶物件有疑問時,應及時報告行政人員並加以確認。

第十條摩托車出公司時保安人員應要求:其本人開啟坐箱及工具箱進行檢查,如有手提袋者需一併檢查。

第十一條來訪者辦事完畢,需由接洽部門人員送至公司大門,如有特殊情況未有人員送至大門者,保安應打電話詢問接洽部門溝通後方可放行。

第十二條下列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公司大門: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

3、推銷產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

4、非洽談公務人員,或是洽談公務但被訪人員拒絕者。

5、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6、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第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員工嚴禁離開公司:

1、員工出公司或宿舍攜帶公司物品無放行單據者。

2、員工攜帶物品有放行單據,但物單不符者。

第十四條非計件員工進入公司後,按照要求在保安室外打指紋卡。如打手紋卡有異常需真實手工登記上班時間或下班時間,由公司副總以上人員核准生效。

第十五條車間員工嚴禁帶手提包、揹包及零食進入車間。

第十六條上班時間,車間上班的人員原則上嚴禁接訪客人,若有特殊情況,需向保安說明情況,行政主管同意後在公司會議室會客。未經行政主管同意嚴禁將面試人員帶入車間參觀。車間員工有攜帶公司物品離開車間時,須有公司副總以上籤發的放行條,否則保安有權限制止其外出。

第十七條外來人員未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和接待部門人員陪同嚴禁進入車間,擅自進入車間者保安和車間工作人員應以阻止。

第十八條節假日及上班以外時間,如果公司製造部沒安排上班,各車間門需落鎖,關閉窗戶及電源,員工如需進入車間,需經公司副總以上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需及時鎖門。

第十九條公司員工進入公司嚴禁穿拖鞋、短褲、衣帽不整,女生嚴禁穿超短裙。

第二十條所有車輛進入公司後均應在指定地點停放,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出入廠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第二十一條嚴禁出公司的車輛:

1、外來車輛出公司時拒絕檢查者。

2、貨物出公司無出門單據或所裝貨物與單據不符合者。

第二十二條檢查時應注意的事項:

1、不可觸及人身。

2、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