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範本(精選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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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範本(精選9篇)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體系與市場接軌,能夠達到激發員工活力的目標;

(2)把員工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共同分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收益;

(3)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

(4)最終推進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

1.2 依據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其他成員可參考執行。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公司薪酬分配依據崗位價值、技能和業績。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1、競爭性原則: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對於與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應有一定幅度調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場競爭性。

2、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核,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

3、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4、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與企業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相對應,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二章 工資總額

第六條 人事部通過建立工效掛鉤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

第七條 人事部根據本年度的經營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等和薪檔的崗位薪酬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通過對下一年度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預算,包括固定工資總額和標準績效考核獎金總額。

第八條 薪酬預算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九條 為了加強對薪酬預算執行情況的過程控制,人事部應於每月初,將上月實際薪酬發放情況彙總上報。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以下人員:

1、公司高階管理人員;

2、董事長、執行董事、總經理,其它人員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工資模式

年薪 = 基薪 + 績效年薪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年終根據業績完成情況經考核後兌現。

第十二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 結構工資制

第十三條 適用範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四條 工資模式 辦公室人員:

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其它補貼 市場部人員:

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提成+獎金+其它補貼

一、基礎工資

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

(一)基本工資參照重慶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050元,我司擬定為1050元。(《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釋出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71號) (二)崗位津貼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管理核心層A、中層骨幹B和基層C三個層次及管理類、行政類、財務類、事業類等四大類,同時,將全公司崗位按照崗位重要性分劃為8個等級。見下表:

崗位分類及標準

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董事會批准;

⑵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後的第1個整月起調整。

4、由於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三級,簡稱“一崗三薪”;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資分別為1600元和12000元,並設定出各等級工資數額(詳見上表三),崗位工資入等入級的原則:根據崗位說明說評價入等,根據能力評價入級。

二、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與員工的績效考核掛鉤,績效工資只針對辦公室人員。不同部門的績效考核標準不同,具體考核標

準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門經理制定經總經理稽核後通過,並報送董事會。

績效工資為每人300元/月,具體得到的績效工資金額按照績效考核成績計算。計算公式為: 績效工資=300元×績效分數%(績效總分為100分)

三、工齡工資

根據員工為本公司連續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在本公司工作。 工齡工資 = 公司工齡×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加工齡工資100元)。

四、補貼

(一)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午餐補貼、加班補貼等。

(二)交通補貼:由企業負責人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

(三)通訊補貼 :

1、通訊補貼是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設定的一種補貼;

2、通訊補貼分為5個級別:員工級、部門經理級、總監級、副總經理級(含總助)、總經理級;

3、通訊補貼標準如下:員工:根據員工崗位性質等具體情況,由企業負責人核定; 部門經理:

①業務類:200元/月/人; ②管理類:100元/月/人; 總監:

①業務類:300元/月/人; ②管理類:150元/月/人;

總經理助理:200元/月/人;副總經理:300元/月/人;總經理:實報實銷 ;

4、除總經理通訊補貼實報實銷外,其他人員通訊補貼一律憑發票在限額內按部門每月報銷一次。

(四)午餐補貼: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提供午餐補貼,金額由總經理提交董事會稽核通過後執行。

(五)加班補助:按照國家規定每天不超八小時,每週不超40小時的工作制,超過部分,將給與加班補助。具體情況參照《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

(六)高溫補助:根據2007年《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的規定,溫度達到37℃-40℃將給與5元的高溫補助,溫度達到40℃以上給予10元的高溫補助。並給予相應的避暑措施。補助標準根據國家規定及公司經營情況如有變動臨時通知。

(七)試用員工享受普通員工應應有的一般性補貼;按時發放。

五、獎金

(一)獎金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全體正式員工。

(二)獎金種類及金額:

1、獎金種類分為年度獎金、特別貢獻獎、全勤獎3種。

2、年度獎金

(1)年度獎金是為獎勵員工完成公司年度整體經營任務所設立的定期獎金,金額根據公司全年實現經營利潤而定。

(2)具體細則見《年終獎計算方案》。

(3)年度獎金髮放採取在次年農曆春節前分一次性發放的方式。

3、特別貢獻獎:根據公司整體經營和發展需要所設立的專項獎金。具體獎金專案及金額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申請,經稽核後執行,單獨發放。

4、全勤獎:全勤獎是為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獎懲管理規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管理工作而設立全勤獎。全勤獎獎金為100元,具體參考《員工手冊》。

5、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6、其他

(1)獎金考核由經理、辦公室根據該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工作績效、貢獻大小和出勤記錄等考核結果確定。

(2)特殊貢獻人員的獎金額度經董事會批准後可突破規定;

(3)除全勤獎之外的各項獎金由總經理通過隱密形式發放,任何人不得外傳。

第十五條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除實行年薪制,其工資模式原則上採用結構工資制。與公司訂立臨時勞動合同的人員,其工資模式採用簡單固定金額工資制,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其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其實發工資總額。

第十六條 新錄用人員工資

新錄用人員包括企業從學校直接錄用的畢業生、從社會招聘、其它單位調入人員以及接收的復轉退伍軍人等。

1、試用期工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部門自己決定並報備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術人員、高管及其它例外情況,由董事會決定。

2、試用期員工管理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詳見工資特區。報總經理、執行董事決定,同意後報行政中心人事部備案。

4、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後,按所在崗位及其工作能力、實績、個人綜合素質等確定其基礎工資及相關補貼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及重慶市有關規定,公司為員工集體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其相關標準按當地社保基金大廳公佈為準。根據國家及市政府有關政策的變動情況,公司可以適時、適當調整社會保險的繳費係數。

第十八條 員工享有生日禮金,標準為50元。並且享有1天假期。 第十九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帶薪休假,具體規定見公司《員工手冊》。

第六章 工資特區

第二十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目的

設立工資特區,使工資政策重點向對企業有較大貢獻、市場上稀缺的人力資源傾斜,目的是為激勵和吸引優秀人才,使企業與外部人才市場接軌,提高企業對關鍵人才的吸引力,增強公司在人才市場上的競爭力。

第二十一條 設立工資特區的原則

1、協商原則:特區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協商確定;

2、保密原則:為保障工資特區員工的順利工作,對工資特區的人員及其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之間禁止相互打探;

3、限額原則:工資特區人員數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企業經濟效益水平及發展情況限制總數,寧缺毋濫。

第二十二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工資特區人才的選拔以外部招聘為主。其條件為名優院校畢業生、企業人力資源規劃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業內人才市場競爭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條 工資特區人才的淘汰針對工資特區內的人才,年底根據合同進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況者自動退出人才特區:

1、考核總分低於預定標準;

2、人才供求關係變化,不再是市場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二十四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與公司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員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二十五條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的確定與發放通過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員工工資發放按照轉正後工資的80%給付。試用期不多於3個月。

第八章 薪酬的計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條

1、工資計算期間為當月的1日至當月的最後一日,並於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資日為休假日時,則提前於休假日一個工作日發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緩支付工資時,應提前於前一日通知員工,並確定延緩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條 員工離職或被辭退時,本人或其撫養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請給予工資事宜,從請求日起三日內,公司應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

第二十九條

1、凡符合下列規定的員工工資,按日計算:

⑴新聘者;

⑵離職或遭辭退者;

⑶停職而復職者;

⑷其他;

2、按日計算工資方法:出勤工資額=基本工資×(該月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三十條 員工請假時的工資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第三十一條 員工工資扣除,按下列方式計算:缺勤工資扣除額=基本工資×(缺勤日數÷該月應出勤日數)

第九章 離職工資結算

第三十二條 離職工資結算按照離職型別分為三種:

1、正常離職:根據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過離職申請,工作交接完畢,行政人事給與確認後方可辦理離職工資結算。

2、緊急辭職:因特殊原因需立即辦理離職手續的,公司將按標準扣除相應承擔的費用後再扣除未領工資的二分之一(與公司有其他約定另行計算)。特殊崗位另行計算。

3、自動離職:員工在無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連續曠工3天的將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以結算工資,若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各部門可獨立確定薪資制度細則及考核標準,獨立的薪資制度細則由各部門經理制定,並提交公司董事會稽核通過後執行。

第三十四條 為實現新、舊薪酬制度平衡、順利轉換,現有員工的基礎工資在原有的工資標準總額的基礎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條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各項社會保險,其個人繳費部分由公司統一按標準代繳。

第三十六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七條 本方案解釋權在董事會。

第三十八條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企業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企業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企業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四條以職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職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企業職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範圍。

1.企業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企業經營者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業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後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職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範圍。

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職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採用結構工資制。

職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佔%(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企業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職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於企業高、中、初級職工,其在工資總額中佔%(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職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職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分社會工齡、企業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職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職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佔%(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職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企業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於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企業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准;

(2)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職工崗位工資核定。

職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職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於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企業、分企業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資料;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職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彙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職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職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企業領導審批後,發放獎金。

2.獎金的發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放。

第十五條關於工齡工資。

1.職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企業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企業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職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企業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企業聘為中、高階的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傑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職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範圍:訂立非正式職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職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職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彙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併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企業每月支薪日為日。

第二十二條企業派駐下屬企業人職工資由本企業支付。

第二十三條企業短期借調人職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企業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雙月薪。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定製度,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 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三、範圍

本制度適合於本公司員工薪酬支付與計算管理。

四、指導思想

4.1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範合理的工資分配製度。

4.2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結合考核員工報酬。

4.3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實,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五、權責

5.1 本制度由總經理負責起草、頒佈、修訂、解釋並監督施行,各部門共同執行。

5.2 修訂由總經理根據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董事長核准後,方可修訂。

5.3 此制度經董事長批准後正式生效施行。

六、薪酬構成並定義

6.1薪酬構成

6.1.1 底薪:依據崗位責任、經營風險、技術含量制定工資標準。

6.1.2 績效工資:按公司生產經營業績為基數,以餐具數量(結算數量)為單位設定一定標準,為獎勵員工辛勤工作而設立的薪資專案。資金按係數設定。

6.1.3獎金:為表彰員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績或貢獻而設定一定金額作為獎勵。

6.2 員工薪酬模式:

6.2.1管理人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2配送司機 固定月薪

6.2.3質檢員: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獎金=月薪

6.2.4一線工人:固定底薪+生產績效工資=月薪

6.2.5營銷人員:底薪+營銷績效工資及其他補貼=月薪

營銷績效工資見業務考核與獎勵管理辦法。

6.3獎金及提成相關績效考核說明

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績效考評由公司安排統一進行,與回款收入總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絡。

七、扣除專案

7.1按公司相關處罰條例需要扣除專案。

7.2其它必要扣款。

八、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

九、公司每月支付薪酬日為下月12號。

十、薪金作業流程

10.1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10.2計算結果呈報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發放。

10.3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檔案存檔。

附1:員工薪酬標準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通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通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通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幹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註明外,係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係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祕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專案——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專案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並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並轉為正式員工後,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並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准後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結算並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 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後釋出。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5

第1章總則第1條目的

為規範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後勤四類工資系列。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行政管理系列

1、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

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

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 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6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第15條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企業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

第16條法定節假日

企業按照《勞動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為員工提供相關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體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節(正月七年級)3天

勞動節(5月1日)1天

清明節(4月5日)1天

端午節(五月初五)1天

中秋節(八月十五)1天

國慶節(10月1日~10月3日)3天

第17條帶薪年假

員工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以後在企業工作每增加一年可增加×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但最多不超過×個工作日。

第18條其他帶薪休假

企業視員工個人情況,員工享有婚假、喪假、產假和哺乳假等帶薪假。

第19條津貼或補貼

(1)住房

企業為員工提供宿舍,因個人原因未能享受企業宿舍的員工不予補貼。

(2)午餐

公司為每位員工提供午餐。

(3)加班津貼

凡制度工作時間以外的出勤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時工作日的延長作業時間。加班時間必須經主管認可,加點、加班時間不足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其加班津貼計算標準如下。加班津貼支付標準加班時間加班津貼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點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工資×300%支付(4)職務津貼

為鼓勵員工不斷學習,提高工作技能,特設立此津貼專案,其標準如下。津貼型別支付標準第7章附則第20條本制度由企業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7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規範集團企業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職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職工的貢獻,決定職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範圍

本企業所有職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職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於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職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職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職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職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職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職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後勤四類工資系列。職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表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行政管理系列

1.企業高層領導

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採購部門所有職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後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資料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於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4章

一般職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職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職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職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職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職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職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職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職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職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5章職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職工後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範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於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併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稽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彙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於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並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後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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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紮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於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並吸引更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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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並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定、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後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僱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後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後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後的餘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製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簽字後,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稽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後,送公司總經理批准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彙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彙總表》,送轉財務部複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彙總表》影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稽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於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範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儲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資料,應採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週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釋出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範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範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範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於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於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週一至週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週六、週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專案: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週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准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於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通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於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於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託,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託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