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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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汙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汙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汙染預警分為4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黃色預警(預警三級)、橙色預警(預警二級)和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北京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

  北京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

近年來,本市不斷加大大氣汙染防治力度,通過採取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汙減排、清潔降塵等措施,持續改善了首都空氣環境質量。但是,目前汙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超過環境容量,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容易引發空氣重汙染。及時有效組織實施應急措施,對減緩汙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健全完善空氣重汙染應急機制,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結合近年來空氣重汙染應急工作實際,借鑑2014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空氣質量保障經驗,在對《北京市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試行)》進行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形成《北京市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空氣質量監測與預報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建立健全環保、氣象部門聯合會商預報機制,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汙染物排放狀況,每日對空氣質量進行預測預報,遇空氣重汙染時增加會商預報頻次。市環保部門或其授權的監測機構統一發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資訊,並不斷拓展資訊釋出渠道,便於公眾及時知曉。

二、空氣重汙染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汙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汙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汙染預警分為4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黃色預警(預警三級)、橙色預警(預警二級)和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一)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預測空氣重汙染將持續1天(24小時)。

(二)黃色預警(預警三級):預測空氣重汙染將持續2天(48小時)。

(三)橙色預警(預警二級):預測空氣重汙染將持續3天(72小時)。

(四)紅色預警(預警一級):預測空氣重汙染將持續3天以上(72小時以上)。

三、空氣重汙染應急措施

根據空氣重汙染預警級別,分級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應急措施和強制性應急措施。對因沙塵暴形成的空氣重汙染按照《北京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執行。

(一)藍色預警(預警四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

(2)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汙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執行時間。

(2)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4)排汙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

(二)黃色預警(預警三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

(2)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3)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汙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中國小、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2)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執行時間。

(3)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排汙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加大重點道路清掃保潔強度,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2)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等施工作業。

(三)橙色預警(預警二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

(2)一般人群應儘量避免戶外活動,如戶外活動可適當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汙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諮詢、講解防護知識。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中國小、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2)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執行時間。

(3)排汙單位進一步採取措施,減少汙染物排放。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2)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混凝土澆築、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噴塗粉刷等施工作業;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採取防塵措施。

(3)按照空氣重汙染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實施停產限產措施。

(4)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四)紅色預警(預警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