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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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鄭州市環境保護局瞭解到,《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頒佈是為有效應對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汙染,針對可能發生的重汙染天氣,採取嚴格的應急措施,以減緩汙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

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不利氣象條件下空氣汙染,針對可能發生的重汙染天氣,採取嚴格的應急措施,以減緩汙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鄭州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河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發生重汙染天氣的預警和應 急響應。本預案所稱重汙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 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 AQI)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汙染程度的天氣。《河南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其規定的措施執行。本預案不適用於因沙塵暴、農作物秸稈焚燒、燃放煙花爆竹等事項造成的重汙染天氣。以臭氧為首要汙染物的重汙染天氣釋出健康防護提示。

二、組織體系

(一)成立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市長任指揮長,主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應急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財政局、城建委、交通委、城管局、環保局、水務局、文廣新局、衛計委、事管局、園林局、氣象局、禁燒辦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環保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成員單位名單見附件1,成員單位職責分工見附件2)。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成立相應機構。

(二)指揮部辦公室下設技術組、綜合組、應急組、宣傳組、督導組,各工作組人員由各牽頭單位組織

1.市環保局、氣象局成立技術組。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開展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研究稽核重汙染天氣預測預警資訊,確定預警級別,向指揮部領導彙報,並通報綜合組。參與重汙染天氣響應及總結評估等工作,為重汙染天氣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2.市環保局牽頭成立綜合組。市環保局局長任組長,負責預警響應啟動和解除的報批,預警經批准後,交應急組釋出,負責應急響應的總結評估和資訊上報。負責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成員單位部門預案的編制工作。

3.市政府應急辦牽頭成立應急組。市政府應急辦主任任組長,負責重汙染天氣預警響應啟動和解除通知的釋出,通知技術組、宣傳組、督導組以及各成員單位啟動預案,向省應急辦報送有關情況。

4.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成立宣傳組。市委宣傳部副部長任組長,指導環保部門和市屬新聞媒體,根據預警啟動和解除通知,協調報社、新聞電臺、電視臺、電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向公眾釋出健康防護資訊,根據督導組彙總內容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和跟蹤報道。

5.市政府督查室牽頭成立督導檢查組。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任組長,對各成員單位部門預案制定、應急體系建設等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對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導,並向綜合組、應急組反饋。

三、預報與預警

(一)監測與預報建立健全環保、氣象部門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網路,建立資訊資源交換平臺,實現資訊資源共享;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空氣質量和氣象日常監測,並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重汙染天氣資訊,以及發生在行政區域外、有可能對本行政區域造成重汙染天氣的資訊進行收集和彙總,做好資料收集處理、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會商研判機制,重汙染天氣過程期間,每日對氣象要素與汙染成分聚合態勢和空氣質量指數(Aoi)進行分析、研判,及時提出釋出、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二)預警

1.預警分級

執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將重汙染天氣分為4個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1)藍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時;

(4)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曰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並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當預測可能出現3天及以上重汙染天氣時,應按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2.預警釋出與解除

紅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橙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主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批准。

黃色預警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主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批准。

藍色預警為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應急措施,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准。

紅色預警、橙色預警、黃色預警解除程式與釋出程式一致,藍色預警不設立解除審批條件,空氣質量好轉時自動解除。

預警釋出、調整和解除資訊統一由市政府應急辦組織釋出。原則上,紅色預警應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釋出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資訊時,市環保局和市氣象局應在釋出(調整和解除)預警資訊1小時內,分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程式

(一)日會商技術組運用環境監測和氣象觀測資料,做好大氣汙染過程的`趨勢分析和研判,對未來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進行預測預報,預測出現重汙染天氣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汙染及以上汙染程度的天氣),要確定預警級別和響應措施,形成《鄭州市環境氣象預報及會商意見》,提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汙染天氣響應期間每日會商,末釋出預警資訊,重汙染天氣已經出現時,實時會商。

(二)預警審批發布當需要釋出藍色預警資訊時,綜合組根據《鄭州市環境氣象預報及會商意見》,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准,應急組釋出預警資訊。當需要釋出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資訊時,綜合組根據《鄭州市環境氣象預報及會商意見》中確定的預警級別和響應措施,報指揮部批准,應急組釋出預警資訊。

(三)預警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後,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啟動本單位相應的響應措施。相關企事業單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和方案採取應急措施。預警解除資訊釋出後,應急響應終止。

(四)預警資訊釋出在預測可能出現重汙染天氣時,要及時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我市未來氣象條件變化趨勢,重汙染天氣發生的時間、AQI指數範圍、首要汙染物、空氣質量級別、預警等級、響應級別、響應啟動時間等。宣傳組及時通過電視、廣播、手機簡訊、微信、微博、報紙等途徑向公眾釋出預警資訊,並告知公眾採取自我防護措施。

(五)預警級別調整根據技術組會商結論,預警需要升級或者降級,按照預警釋出程式調整預警級別。當全市空氣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可按照高級別預警執行。

(六)預警解除

技術組根據空氣質量、氣象條件監測預報資訊,當不具備重汙染天氣條件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報指揮部辦公室批准解除,應急組釋出預警解除資訊。

(七)執行與督查

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實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各項措施要明確具體監管單位、監管責任領導、監管責任人,每項應急工作的牽頭單位明確具體的督導責任人,確保相關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響應啟動後,督導組負責組織對各項應急措施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八)總結評估

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重汙染天氣預警響應啟動24小時內將應急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日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資訊,預警解除3日內將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總結以書面形式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相關部門和企業做好重汙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重汙染天氣I、Ⅱ、Ⅲ級應急響應終止5日內進行總結評估。內容包括:重汙染天氣發生及預警釋出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減排清單、實施方案和操作方案的完備性等,總結應對經驗、查詢分析問題,持續改進不足,提升重汙染天氣應對水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年組織對重汙染天氣應急應對情況進行年度總結評估。

五、重汙染天氣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