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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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社保繳費基數已有所調整,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準備了相關通知,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一)

接台州市社保通知:

1、從2016年7月份開始,社保繳費基數由原先的2419元提升至2586元;

2、城鎮戶口個人扣款由原先的211.12元/月增加至225.31元/月,每月增加扣款14.19元;

3、農村戶口個人扣款由原先的199.02元/月增加至212.38元/月,每月增加扣款13.36元。(注:農村戶口個人不需要繳納失業險)

4、企業繳納金額由原先的622.07元/月增加至663.16元/月,每月增加41.09元。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二)

根據鄭州市關於2016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自7月份起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增加,具體相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6年7月­——2017年6月

二、調整內容:

三、與去年相比:

1、個人:2015年度每月繳納總額:258.72元/月/人;2016年7月開始繳納總額:272.89元/月/人;增加:14.17元/月/人。

2、單位:2015年度每月繳納總額:763.83元/月/人,2016年7月開始繳納總額:799.05元/月/人;增加:35.22元/月/人。

四、繳納方式:

按照鄭州市2016年的繳費基數計算,個人承擔保險費用為272.89元/月,此項費用將從參保員工每月15日工資中代扣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基數個人承擔保險費用以基數乘以相應的繳費比例為準。

注:員工第一個月繳納醫保時,需要扣除大病救助費用(每月11元,截止12月,繳納一年的費用,如:6月份交醫療,需繳納12-6=6個月的大病救助,總計66元。12月份開始扣除下年度費用130元)。

六、如對以上有疑問,請直接諮詢員工關係專員

諮詢電話:55599005

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通知(三)

根據《關於統一2016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京社保〔2016〕14號)文, 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下限2834元、上限21258元;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為下限4252元、上限21258元。

《社會保險法》及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依據以上社會保險相關政策,公司已於2016年7月對在職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了調整申報,因此,各位員工的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扣款金額會相應增加,並將於7月工資中體現。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