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村養老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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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是一個農業大省、人口大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顯得極為重要。相信河南的朋友都是很關注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河南省農村養老金政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河南省農村養老金政策

今後,河南省年滿60週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不用繳費,每月就能領到養老金。近日,從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正式啟動,通許縣、偃師市、滎陽市等21個縣(市、區)列入首批新農保試點,明年春節前,試點縣(市、區)農村60歲以上老人將領到首筆養老金。

60週歲以上老人可領養老金

此次規定,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我省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為了體現國家要求的新農保制度的普惠性,使得經濟相對比較困難的老人能享受到國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對於國家新農保試點啟動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不設定補繳“門檻”,參保後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此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計發係數相同)。139是國家根據目前我國老人平均壽命計算出的係數,按照這個標準支付,基本可實現終身支付所需資金的平衡。

政府每年每人補貼30元

12月11日,河南省政府釋出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按照規定,新農保採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個人按年繳費,目前暫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由農村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標準,參保人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給予適當鼓勵,具體補貼辦法由當地制定。

為調動廣大農村居民的參保積極性,河南省確定,省、市兩級財政對農村居民繳費給予每年不低於30元的補貼。其中,省財政每人每年補貼20元,省轄市財政每人每年補貼不低於10元,都計入個人賬戶,作為將來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數。新農保待遇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中央財政補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我省要求試點縣(市、區)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以每人每月不低於5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實施意見》要求,試點縣(市、區)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地區對烈士遺屬、領證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和雙女戶父母參保繳費可給予適當補貼。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對村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

老農保併入新農保

河南省《實施意見》下發之前,已有部分省轄市試點了農村養老保險,那麼,老農保如何與新農保進行銜接呢?

對於開展老農保工作的地區,要徹底解決老農保基金債權債務等歷史遺留問題。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可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參保人員因身份發生轉變或戶籍變更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個人賬戶資金可隨人全部轉移;無法轉移的暫時保留其個人賬戶,待條件成熟後再轉移。

1000多萬農民將受益

此次,河南省確定通許縣、偃師市、滎陽市等21個縣(市、區)列入首批新農保試點。據初步測算,這21個縣(市、區)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後,將有1000多萬名群眾受益。試點縣(市、區)農村60週歲以上老人有望在明年春節前領到第一筆養老金。

據統計,中央財政每年對我省試點縣(市、區)60週歲以上農民補貼約8.7億元,省、市、縣三級財政對農民補貼約3億元;試點縣(市、區)60週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增加六七百元的收入。

2016年河南省農村社保繳費及領取標準

農村社保,即是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這種社保是針對農民的,按年收費,相信還是有不少人對農村社保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認識瞭解2016最新農村社保政策吧。

一、農村社保政策。

農村社保政策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後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

二、農村社保政策介紹。

農村社保是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賬戶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國家將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我們想了解一下:

1、個不同的交費所能領取養老金各是多少?

2、交費年限的不同對於領取養老金有沒有影響?(比如每年交同樣的費用,有的交2年就到60歲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歲)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標準都有關係。具體計算方法是: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係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係數相同)。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準

已年滿60週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PS: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準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詳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計算方法(多例項)

農民60歲後可享國家普惠式養老,能領多少錢?

據透露:農業人口60歲後可享國家普惠式養老金,試點的啟動會已在2009年實施。這一舉措,對整個國家來說:是黨和政府實行工業反哺農業政策,擴大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步驟,有利於城鄉協調發展,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有利於擴大內需。對農民個人來說:眼睛都望穿了,期望和城裡人一樣60歲後領取養老金的願望終於快要實現。那麼,針對十一前的試點,及具體籌資方法、發放資金的額度,

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直接補貼農民新農保

國務院新聞辦當時舉行新聞釋出會,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介紹今年上半年中國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

問: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審議並原則通過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請問何時啟動試點?新農保和舊農保的區別何在?新農保啟動的意義是什麼?

胡曉義: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新農保試點的指導意見,這個試點的指導意見現在正在徵求各地政府的意見,準備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後正式釋出,啟動試點。

說到新農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實行的老農保的區別,有這樣幾點: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特別是中央財政對地方進行補助,這個補助又是直接補貼到農民的頭上。認為它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一系列惠農政策之後的又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

河南省退休政策是什麼

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總局已經公佈了“關於個人提前退休取得補貼收入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準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專案徵收個人所得稅。具體來說,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月初介紹,繼續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整體平均上調5%,但是目前各地還沒有制訂出本省的調整細則,根據往年慣例,一般是6月份開率陸續調整到位,再等等吧。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