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的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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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禹州市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會議在黨政綜合大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政府辦、人社局領匯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禹州市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的重要通知

禹州市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的重要通知

會上,人社局局長對2015年養老保險擴面徵繳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還對當前工作所面臨的突出問題做了深刻分析。

人社局領導指出,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我市企業養老保險工作能夠規範有序的執行,勞動者侵權突出行為得到了有效治理,為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做出了巨大貢獻。我們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仍然不能忽視當前所面臨的問題,如徵繳壓力大、企業用工不規範等。

為全面做好2016年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在會上提出明確要求:

一、強化措施,全面落實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任務;

二、夯實基礎,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水平;

三、廣泛宣傳,積極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健全機制,把社保擴面徵繳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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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擴面徵繳

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6〕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重點

(一)擴面重點

1.發製品加工、鑄造、鈞陶瓷製造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2.民辦學校、民辦幼兒園、民辦醫院。

3.勞務派遣公司、物業服務公司、快遞公司、汽車銷售公司。

4.產業聚集區內的各用人單位。

5.建築施工單位招用的季節性從業人員。

6.大商場(市場)中從事批發、零售的經營者及招用的銷售人員。

7.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未及時接續養老保險關係人員、新成立且符合參保條件的用人單位從業人員、城鎮無固定單位(場所)的自由職業者及靈活就業人員。

8.其他有關小微企業。

(二)徵繳重點

1.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故意少報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的單位。

2.拖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

二、實施步驟

本次擴面徵繳共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告知階段(201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市工商局、市地稅局提供摸底資料,市人社局確認企業參保情況,將未參保企業名單在市電視臺、禹州通訊等新聞媒體上播報,告知未參保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督促整改階段(2016年 5月1日至6月30日)。由市人社局抽調相關工作人員組成2個工作組,分別到未參保企業和未完全參保企業下達參保通知書,督促企業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對於收到參保通知書後15個工作日內仍未到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企業,對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約束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三)強制參保階段(201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對拒不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依法採取相應執法措施,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通過新聞媒體曝光。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對全市企業養老保險擴面徵繳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同時進一步完善政策,形成擴面徵繳工作的長效機制。

三、職責分工

(一)市人社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各單位新增人員在勞動合同備案後及時辦理參保手續,定期將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的資訊告知社保經辦機構,便於檢查糾正;對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登記和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經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對涉事用人單位進行行政處罰。

(二)市文廣新局:將社會保險政策宣傳納入公益宣傳範圍,對應保未保單位進行公開曝光。

(三)市工信委:廣泛開展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承擔應盡社會義務的宣傳活動,督促企業為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四)市教體局:履行主體監督職責,對民辦學校、幼兒園參保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五)市衛計委:履行主體監督職責,對民辦醫院參保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六)市住建局:對房產開發和建築施工企業中未依法參保和拖欠保費半年以上的,限制其參加專案投標,暫緩辦理房屋開發資質和建築企業施工資質年檢手續;對物業服務公司參保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七)工商、質監部門在為新註冊登記的用人單位依法核發《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時,應告知該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持《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資料,到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及時將新註冊企業的基本資訊轉給社保經辦機構。

(八)市產業聚集區管委會和各鄉鎮(辦):履行主體監督職責,對轄區內未參保的用人單位進行督促落實,確保擴面徵繳任務圓滿完成。

(九)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市工商聯:將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作為各類社會經濟組織及其法定代表人評選各級“文明單位”、“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必要條件,嚴格稽核把關。

(十)各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書面申請,為其提供用人單位存款賬戶查詢服務;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其開戶銀行或金融機構要根據有關行政部門作出的劃撥決定劃撥社會保險費;在稽核金融貸款申請時,對未依法參保或拖欠保費的用人單位暫緩受理。

(十一)社保經辦機構:依法對用人單位和參保個人申報的繳費基數進行核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設定專門服務視窗,為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開具《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及繳費證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及繳費證明》等相關材料,作為各有關職能部門是否為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憑證之一。

四、保障措施

(一)大力做好宣傳工作

人社部門要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宣傳普及工作,通過開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宣傳週、媒體政策問答等多種形式,集中解答企業在擴面徵繳中存在的疑惑,營造擴面徵繳工作良好氛圍,提高公眾參保繳費意識。市電臺、市電視臺、禹州通訊要做好養老保險擴面徵繳正反面典型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全面排查擴面資源

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合理安排工作進度,對擴面徵繳的重點行業,要做到逐戶排查,不留死角。對未實行全員參保的企業,由人社部門負責開展企業用工專項執法檢查,通過審查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手冊》、《簽訂勞動合同備案名冊》等相關資料,查清用人單位全部用工情況及未參保人員資訊,並責令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對未參保企業,相關部門要逐一排查,人社部門要根據排查出來的未參保資訊與參保資訊資料庫進行比對,篩選出未參保企業,將名單上報市政府,同時向企業下達參保通知書、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要嚴格核查繳費基數,加強繳費申報管理,對參保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繳費人數和應繳金額進行認真稽核,查清瞞報、少繳養老保險費情況,及時稽查和追繳。

(三)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進一步加大對不按規定參保繳費行為的處罰力度。

1.對用人單位與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人社部門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對用人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直至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對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繳費的,社保經辦機構要責令限期補辦申報並足額繳費。對用人單位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造成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除責令限期整改外,按規定收取滯納金。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對拒不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屬於審計業務範圍內的,審計部門將其列為重點審計物件,人社部門會同宣傳部門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暫停對其進行審批、檢驗、評定工作,直至參保或補繳欠費。

4.對不按規定參保繳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市總工會和人社部門建議人大、政協機關取消其參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資格;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工商聯等群團組織在評選“勞動模範”、“優秀企業家”、“先進工作者”和“三八紅旗手標兵”等榮譽稱號時,實行一票否決。

(四)加強組織領導

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徵繳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部署、督導全市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工作,市企業養老保險中心每週向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參保資源排查、下達參保通知書、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和新增參保企業戶數、人數等擴面徵繳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每月召開1次排程會,總結擴面徵繳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障擴面徵繳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