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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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

2014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分析

《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於2012年7月9日正式公佈實施。根據其規定,11種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但因提取情形不同,因此提取所需資料也不同。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長沙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提取資料、提取流程等相關內容,以便大家查閱。

長沙公積金提取

【受理單位】: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管理部

【審批時限】:2個工作日

【諮詢投訴電話】:0731-12329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還貸提取;

3、租房提取;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5、遭遇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提取;

6、退休提取;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8、出國定居提取;

9、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

10、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2年以上;

11、繳存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提取。

【備註】:重大疾病指的是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一直手術、主動脈手術。

長沙公積金禁止提取情形:

1、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查封、凍結;

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除外);

3、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商業用房或獨棟別墅/聯體別墅及償還商業用房或獨棟別墅/聯體別墅貸款本息;

5、以贈予、繼承、分割、合併、交換等方式取得的.自住住房所有權;

6、1年內已經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租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提權全部結清還貸除外);

7、購房人不是本人或配偶購房或還貸的(已簽訂公積金劃撥協議除外);

8、非工作原因、非夫妻兩地分居原因異地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及償還其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取基本資料:

1、《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申請人身份證;

3、配偶代辦需提供結婚證,直系親屬代辦需提供委託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單位代辦需提供專管員身份證;

4、其它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