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產假規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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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是每個準媽媽所享有的權利,那麼河南關於產假有何規定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河南產假規定2017

自去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來,全國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今年5月27日,河南省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河南版”《條例》對婚假、產假等進行了明確規定。最終敲定:婚假最長可休28天;產假最多達到190天。男方同樣享受“福利”,給予護理假1個月。此外,獨生子女家庭子女還可享受到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這在全國尚屬獨創。

  根據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增加的月份中,恰好趕上有兩個月是31天,河南產假最多可休190天。

河南職工的婚假待遇同樣優厚: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檢獎勵7天=28天。“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還專門對時間單位進行了解釋:《條例》中的時間單位統一表述為“日”,表示“自然日”。以婚假為例,參加婚檢的夫婦婚假可休28日,就是可以休28天,並非28個“工作日”。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新修訂的《條例》還“照顧”到了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問題。明確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六十週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二十日的護理假。”

河南省衛計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處長王自立說:“獨生子女護理假屬於全國首創,是對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重要補充,主要是幫助計生家庭解決護理難題。”

【熱點】新舊政策接軌“寶媽、寶爸”最關心哪些事?

新政實施一個月,網友最關注的“生娃”熱點是什麼?記者調查中發現,正休產假中能否延續新政策?“二孩”產假該咋休?考勤、工資怎麼算?待遇如何保障等問題都成為職工關注的熱點。

新舊政策交接,正在休產假中的“寶媽”,能申請續休嗎?河南省新版計生條例釋出之日,鄭州魏先生的妻子剛好還有10天結束產假。據瞭解,像魏先生妻子遇到的這種情況,根據政策已經休完的.,將不再補休;尚未休完的,按照新規完全可以申請續休。

特別要提醒“寶媽”,在規定的產假中,並不是生完孩子以後才可以開始休假,孕婦在產前就有權享受15天休假。此外,如果生產過程中出現難產的,還將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這次河南還有一項福利,讓“寶爸、寶媽”不會再為生育子女辦理各種證跑得暈頭轉向。今後夫妻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的,不實行審批,而是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符合要求準備再生育的夫妻,根據規定向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即可辦理。

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夫妻,打算生二胎可咋辦?規定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後有生育行為的夫妻,今後不再給予計劃生育的獎勵、優待、扶助。原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6年以後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已經領取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再收回。

此外,對於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繼續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已經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或特別扶助制度的,按有關規定繼續給予相應的扶助。

目前,我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但這並不意味著全面放開生育政策。新《條例》中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對於再婚重組家庭什麼樣的情況能生育“三孩”?記者瞭解到,符合以下兩種條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經批准可以生育“三孩”。

根據規定,夫妻雙方合計已生育兩個子女,且沒有共同生育子女的。或者經鑑定兩個子女均為非遺傳性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凡此情況,夫妻均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滿足再生育一胎的心願。

女職工在生育期間,有大筆醫療費用需要承擔,產假期間單位的工資待遇還能保障嗎?根據《河南省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規定,“寶媽”除了能夠享受醫療費用“報銷”外,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工資也將以生育津貼的形式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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