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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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

生育保險相關解釋

報銷

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已為職工繳納一定時間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連續繳納社保9個月,廣州市要求累計繳納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產當月在繳納社保即可;

2、已辦理參保備案,並在當地生育;

3、當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條件。

範圍

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廣東省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內,因為妊娠、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產假期計發。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產假計算:

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如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者),可增加產假30天;

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

懷孕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自願生育獨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按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確定。

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包括職工因為計劃生育實施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男職工假期津貼

已參保的男職工按規定享受的看護假假期津貼,以所屬統籌地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的假期時間計發。

看護假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1、不符合國家和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藥品目錄、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專案及相關就醫管理規定的費用;

2、因為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

3、分娩期外治療生育併發症的費用。

制度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併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上述規定說明我國生育保險的範圍覆蓋了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並且擴大到了用人單位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但是,我國各個地區的生育保險覆蓋範圍也是有所區別的,具體覆蓋範圍以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資訊為準。

保險待遇

1、申報條件

(1)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的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並履行了繳費義務,且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累計滿3個月的企業職工。

(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職工。

2、申報材料

(1)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2)醫療部門出具的嬰兒出生(死亡)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育女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企業職工生育醫療證審領表》

(5)《企業職工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申領表》

(6)《企業職工生育醫藥費報銷申請單》

(7)《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核准結算表》

(8)《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外地就醫申請表》

(9)生育醫療費用票據、費用清單、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10)收款收據

辦理程式

(1)女職工懷孕後、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

(2)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視窗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准後,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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