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分類
單位、個人
業務型別
生育保險
事項名稱
生育保險待遇申請
設定依據
《關於調整市區生育保險待遇和結算辦法》的通知(錫勞社工(20XX)8號 )
申請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在領取失業金期間的失業女職工、男職工配偶的'生育醫療費和職工因情況特殊在外地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或計劃生育等醫療費用。
所需資料
1、《無錫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二份)2、社會保障卡3、計生部門出具的準生證明、生育醫療機構出具的新生兒醫學證明、出生嬰兒死亡證明或流產證明覆印件(原件備查)4、原始票據、費用清單、出院小結原件、門診病歷影印件(原件備查)5、失業女職工還應攜帶市、區失業保險經辦部門開具的領取失業救濟金通知(原件、影印件),男職工配偶應提供結婚證影印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原件備查)。
辦事程式
受理
稽核登記
稽核報銷
受理部門
各辦事處醫療業務視窗
承諾時限
即時辦理
辦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社保各辦事處
聯絡電話
0510-12333
溫馨提示
1、無錫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可到各辦事處領取,也可在無錫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網站上下載
2、填寫表單內容真實、有效
3、按填表說明準備報銷材料
4、生育津貼產假期滿2個月以後打入單位賬戶,一次性營養費生育後二個月支付至本人社會保障卡上的銀行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