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系統服務品牌建立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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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對標找差、爭先創優”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能。經研究,決定在全市公積金系統開展“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務品牌建立活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住房公積金系統服務品牌建立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我市住房公積金“強服務、提效能”推進會精神,以“建職工滿意視窗,創優質服務品牌”為目標,牢固樹立“便民、利民、親民”的服務理念,深入開展“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務品牌建立活動,全面加強公積金隊伍管理,全面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全面提升全市公積金視窗服務水平,為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職工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二、品牌釋義

(一)品牌名稱:“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

(二)品牌標識:

(三)標識含義:標識由人、住房元素組成,住房圖案表明了住房公積金維護職工住房權益,實現職工住房夢想的保障性價值,住房下方兩個舞動的人組成一個心形圖案,體現了公積金至誠、傾心的服務理念。整個標識以心托起住房,並通過外圈的圓環融為一體,寓意著住房公積金以優質、貼心的服務為職工送去溫暖、關愛,不斷創造惠民價值,是職工實現安居樂業的保障。

(四)品牌內涵:“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突出了住房公積金“陽光公開、服務民生、惠民利民”的主旨。強調了公積金服務要始終體現“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服務思想。概括了公積金工作三方面的基本要求:

1、陽光行政,立足於民。公積金政策、資訊、辦事流程要公開、透明,能為廣大群眾所知、所曉、所用;辦事流程的'制定以及服務舉措的實施要從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出發,通過不斷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創新舉措為職工提供方便、及時、有效的公積金服務。

2、陽光服務,誠心便民。要以實現職工利益最大化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服務舉措要以便民為目的,處處從方便、體貼、適合職工的角度出發,把繳存職工對我們工作的滿意與否作為衡量工作優劣的唯一標準,真心誠意地為基層、為群眾服務。

3、陽光保障,維權惠民。從維護繳存職工權利和利益出發,想方設法為繳存職工解決實際困難,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保障性作用,為廣大繳存職工改善住房條件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

三、活動內容

結合“對標找差、創先爭優”的基本要求,通過“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務品牌建立活動,進一步提升公積金的服務形象和滿意度。

(一)強化管理,建設“規範中心”。以機制建設為關鍵,制度建設為保障,強化公積金內部監管,細化管理目標,明確工作規範,健全內控制度,保證公積金各項工作能有序開展、落實到位。

(二)細化服務,打造“高效中心”。以精細化服務建設為抓手,規範服務標準,細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技能、健全服務機制、落實服務考評,有效實現全省公積金行業服務效能“前三名”目標。

(三)完善舉措,構建“便民中心”。以滿足繳存職工需求為重點,服務個性化需求為特色,通過開展延伸服務、主動服務、創新服務、個性化服務等服務,提升公積金服務惠民形象。

(四)暢通監督,實現“滿意中心”。全面實行政務公開、辦事公開、承諾公開,擴大監督範圍,暢通監督渠道,及時處理群眾意見,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職工權益,實現群眾滿意率95%的目標。

四、實施步驟

“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特色服務品牌建立活動的實施時間為9月至12月,分為宣傳動員、組織實施、總結測評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9月):召開特色服務品牌建立活動專題動員部署會議,進一步明確活動的目的和意義,理解品牌的內涵和特徵,自覺投身到建立活動之中,在全市公積金系統形成濃厚的建立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9月-11月):做好建立活動的組織實施、安排部署工作,將建立要求安排到人、到崗,紮實推進各項建立工作的全面開展。重點從以下四個方面組織實施:

1、強化制度建設:深入貫徹落實應急預案制、首問負責制、限時結辦制、一次性告知制、AB崗位工作制等公積金服務制度,從源頭規範公積金服務行為,推進全市公積金系統工作的標準化。

2、查詢薄弱環節:認真分析目前工作情況,查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差距,深刻剖析原因,強化責任落實。

3、完善建立舉措:各轄市區分中心通過加強服務網點建設,推進網點服務的規範化,落實公積金各項服務標準,完善服務設施配備,提升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滿意度。公積金服務中心以公積金品牌建立為契機,優化服務環境,簡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熱情,完善服務監督,建立多元化服務體系,展現人性化服務優勢。市中心各處室強化內控管理,防範資金風險。

4、推動全面落實:全市公積金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將服務品牌建立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工作的各個方面,融入日常生活的一言一行,在全市住房公積金系統內營造“學品牌,創品牌”的聯動效應,切實打造具有影響力和感染力的公積金服務品牌。

(三)總結測評階段(12月):全面、系統、客觀、準確地做好服務品牌建立活動的總結和測評工作,認真總結回顧,查詢分析不足,切實整改提高,保證品牌建立工作取得實效;在各公積金服務場所發放測評表,開展群眾評議、人員互評和領導點評,對建立活動中湧現出的先進視窗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強化公積金服務品牌建立工作的推動落實,確保活動實效,成立由張躍明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王文清、許起鴻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陽光公積金,安居惠民生”特色品牌服務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公積金服務中心負責具體活動的牽頭落實與組織實施工作。各轄市(區)分中心要根據自身實際建立相應的建立活動組織機構,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落實責任。

2、推進品牌宣傳。以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實施20週年為契機,廣泛深入地做好服務品牌建立活動的宣傳。一是組織廣大幹部職工系統學習服務品牌的內涵和理念,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調動參與品牌建設的積極性和自覺性,為建立服務品牌奠定堅實的基礎;二是緊密結合公積金工作的特點,找準品牌定位,確立品牌理念,堅持把服務品牌建立與文明單位、文明示範崗等各類爭先創優活動緊密結合,擴大影響和效應,力爭品牌建立活動達到更好效果;三是充分運用電視、電臺、報紙、公積金網站等媒體和宣傳畫冊等多種載體,大力宣傳推介公積金服務品牌,進一步擴大服務品牌的社會影響力。

3、突出重點環節。要進一步理清公積金服務品牌建立工作的基本要求,在有效做好資源整合和部署安排的同時,將建立活動與每一位員工的崗位實際相結合,明晰工作難點,把握工作重點,把服務品牌建立活動不斷引向深入。各轄市區分中心、管理部,公積金服務中心以及市中心各處室要結合自身實際,採取富有實效的建立措施,合理規劃,統籌安排。

4、保障監督落實。要對建立活動的內容和任務進行責任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加強督促檢查,力求建立工作不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