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哺乳假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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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有何新規,有哪些注意事項,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2017哺乳假最新規定吧!

2017哺乳假最新規定

  2017哺乳假最新規定

哺乳假

哺乳假是指媽媽在寶寶出生後的一年,在工作日內,每天有兩次0.5小時的授乳時間,每天合共1小時,兩次可一起用,也可以分開用。每天1個小時的哺乳假視為工作時間,工資正常發放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由於哺乳假的時間比較零碎,很多媽媽不知道該怎麼用,如果公司離家比較遠的話,可以將每天的哺乳假分開用,例如午休時間提前半小時回家,晚上下班後再提前辦小時回家,夜間多喂幾次奶。

哺乳假規定

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動計劃生育,促進優生優育,提高民族素質,國家制定了女職工哺乳假的規定。具體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此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哺乳假是多長時間

哺乳假一年(寶寶出生後一年計算),可以享受每天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以合併為1小時。提前一小時下班或晚上班1小時(哺乳假含人工餵養)。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哺乳假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此規定已經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第20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根據如上條文規定,女職工1小時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工資照發,不應減少,而且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二胎哺乳假多少天

二胎哺乳假多少天?隨著二胎生育政策的落實,很多媽媽打算生二胎,一般來說,只要是合法生的二胎,媽媽依然享有哺乳假,二胎哺乳假時間為三個月。

但媽媽懷二胎7個月以上,在工作許可的條件下,本人就可以提出哺乳假的申請,單位批准的話,也可以適當延長哺乳假的天數。

根據廣州市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如有實際困難,由本人申請,經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週歲。哺乳期間,由所在單位發給本人標準工資的75%和工資性補貼。

哺乳假申請怎麼寫

哺乳假是媽媽們的權利,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寶寶出生後的第一年內,媽媽在工作日內也能擁有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的權利,近年來有人申請2小時哺乳假的提議,該提議尚未獲得批准,但媽媽們還是能獲得相應哺乳假。

哺乳假申請書的寫法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固定,一般把事實情況寫清楚就可以了,開頭的稱呼是寫公司的領導,然後寫具體的世家,最後要落款。

尊敬的公司領導及主管:

我是公司的××部門××職位的××,已於2015年×月×日生育寶寶,並從×月×日至×月×日已休產假×個月。鑑於本人家居住地離公司較遠,且寶寶尚小,中途回家哺乳不便,同時生育後身體恢復狀況不佳,醫生建議我繼續休假一段時間。為了不耽誤公司的各項工作的開展,現申請休哺乳假×個月(×月×日—×月×日)。懇請領導批准!

  申請人:xxx

  2016年×月×日

延伸閱讀

山東女職工產假、產前假、哺乳假、保胎假規定

【產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晚育假、護理假】

已婚婦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妊娠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

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

工資待遇:增加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產前假】

1、懷孕7個月以上女職工,上班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60天(不包含在產假內)。

工資待遇:休假期間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2、懷孕7個月以上女職工,每天給予工間休息1小時,算作勞動時間。

工資待遇:視為正常提供勞動,工資正常發放。

3、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工資待遇:視為出勤,工資正常發放。

【哺乳時間、哺乳假】

1、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為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2、嬰兒滿1週歲後經醫療機構診斷為體弱兒的,可延長哺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

工資待遇:視為出勤,工資正常發放。

3、嬰兒滿1週歲後,如正值夏季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延長哺乳期1至3個月;

4、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上班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

工資待遇: 哺乳假期間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保胎假】

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工資待遇:按照病假待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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