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才智咖 人氣:2.85W

哈爾濱居民要什麼條件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哈爾濱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哈爾濱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哈爾濱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2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增加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提醒一下: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徵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延伸閱讀

哈爾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1.申報工資額低於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人員,2015年7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月社會平均工資的60%即2577.55元,同時補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額部分費用。

2.申報工資額高於月社會平均工資60%的參保人員,2015年7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實際工資額,同時補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額部分費用。

3.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繳納失業保險的參保人員,2015年7月起繳費基數為2577.55元。

4.未參加2014年度工資申報的參保單位,2015年7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月繳費基數的110%,同時補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額部分費用。

哈爾濱失業保險辦理流程

1、參保單位到道里區友誼路423號六樓辦公大廳1-5號視窗拷貝單位參保報盤軟體,同時領取並按要求填寫《失業保險參保登記表》(一式二份)。

2、參保單位將單位基本資訊及參保職工名冊按照報盤軟體說明,錄入微機後生成上報盤,每月1-25日內到道里區友誼路423號六樓(市失業保險大廳)1-5號視窗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

3、參保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持《失業保險參保登記表》到所在區報稅地稅局進行登記,建立繳費帳戶正常繳納失業保險費。

哈爾濱失業保險辦理注意事項:

1、參保繳費時間:單位辦理參保登記年度月份的下一個月開始繳費。

2、參保物件: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常在崗的“全市社群兩委成員”。

3、失業保險待遇核定:“哈爾濱市社群兩委成員”發生失業情況時,由各區民政部門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辦理享受失業待遇核定:

①當選和落選證明;

②養老保險個人對帳單;

③社群出具的失業人員證明和《就失業登記證》;

參照《哈爾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實施細則》核定失業保險待遇。

哈爾濱失業保險申請材料

1、提供各區、縣(市)民政局法人登記證書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的原件及影印件。

2、提供區、縣(市)組織部、民政局出具當選證明,提供參保人員名單或參加養老、醫保人員名單。

3、無法提供任何材料的,提供辦理參加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