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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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贍養老人協議,歡迎大家分享。

贍養老人協議

贍養老人協議1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黨支部

村村委會

老齡委

長子:

次子:

女兒:

年月日簽訂

贍養老人協議2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群居民,XX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XX與原配妻子XX(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與原配XX(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X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意見和該家庭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X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X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X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群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贍養老人協議3

合同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合同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合同丙方:XX (XX系XX社群居民,XX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合同甲方之一XX與原配妻子XX(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XX,次女XX.

合同甲方之二XX與原配XX(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合同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X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合同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合同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合同乙方和合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合同甲方XX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X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合同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合同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X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合同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群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贍養老人協議4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

女: 次女: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父母於 年結婚,婚後生有 兒 女,現已長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贍養。經過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子女輪流贍養父母協議如下: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各子女應積極履行對父母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儘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子女應為父母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父母分開贍養。

3、子女的配偶有贍養公、婆(岳父、岳母)的義務。子女的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協助、支援父母履行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義務。

第二條 子女輪流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所有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順序每人輪流接到自己家中(或到父母家中)贍養一年,贍養期滿後由接續贍養子女負責將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或到父母家中)贍養一年。輪流贍養的當值子女應保證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當值贍養子女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並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

2、當值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父母的要求。

3、當值贍養子女應為父母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強迫父母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條 當值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當值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就診、買藥費用由當值贍養子女負責。

2、父母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願,請人代為護理,並由當事人支付所需費用。子女之間也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子女護理,其他子女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子女共同協商。

3、當值贍養子女在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採暖、維修費等)的同時,應盡力滿足父母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父母生活充實、精神愉快。其他子女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對父母的生活給予關愛。

4、父母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當值贍養子女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護理,在精神上關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子女每年要為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子女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儘量參加,聚會費用由全體子女共同承擔。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時,應以協助照顧父母為出發點,儘量不給當值贍養人增加不必要的經濟、精力負擔。

第四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母雙方在世的情況下,贍養費(重大疾病費用除外)由當值子女從父母雙方的退休工資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父母一方過世的情況下,另一方的的贍養費由當值子女從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父母的存款任何當值子女不得作為贍養費使用。

2、父母有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住院費由當值贍養子女優先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報銷、支付,其他不能報銷費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父母無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住院費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

第五條 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及遺產繼承

1、子女執行輪流贍養義務前,父母應無保留地公開現有存款及借貸往來賬目。經父母及所有子女確認並認可,父母現有固定財產如下:父母現有產權住房1處,建築面積 平方米;現有存款 元;父親每月退休金 元;父母其他財產 ;父母其他收入 。

2、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並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閒置時可以出租,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可由當值贍養子女作為贍養費使用;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佔。

3、父母去世後,子女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4、父母全部離世後,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所有子女共同平均繼承。輪流贍養父母期間拒絕輪流贍養父母一輪以上的子女無任何繼承權,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

第六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群、街道、居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七條 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子女共同委託協議履行監督人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協議履行監督人、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三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協議履行監督人: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履行時間: 年 月 日

贍養老人協議5

立約人:

謝x巨,男,75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國小文化,農民。系下列子女之父親。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胡x月,女,70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國小文化,農民。系謝全巨之妻。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為,男,50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長子。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義,男,45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次子。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謝x豔,女,41歲,河北保定市xxxx縣xx村人。高中文化,農民,系女兒。 住址:xxx縣xx村。

身份證號:xxxxxxxx

上述家庭成員中兩個兒子均已經結婚另立門戶,女兒也出嫁多年。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願將自己所有的祖產北房三間以及子女長大後共同蓋的房屋四間做出分割(後四間為兩個兒子結婚以前所蓋,沒有兒媳份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經過家庭成員間的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協議為憑。

一、位於xx村東與張x豐為鄰的祖產舊房屋三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謝x巨)以及院落使用權歸謝子為所有。

二、位於村東與謝x為鄰的新房四間(宅基地使用證姓名:謝x巨)歸謝子義所有。但留西頭一間由謝x巨夫妻居住至壽終為止。

三、因兩處房產價值不同,差價3萬元(人民幣: 叄萬元整),由謝全巨在個人存款中支出3萬元給謝子為。

四、謝x豔不分房屋,在謝x巨夫妻個人存款中支出2萬元給謝x豔。

五、其他財產由父母所有,由家庭成員共同使用,將來歸屬另議。

六、關於贍養:分家後,兩個兒子分擔謝x巨夫妻的晚年生活支出,原則上各家每月給付100元或者輪流贍養,醫療費及其他支出由兒子兩家分擔。女兒謝x豔酌情給予幫助。

七、本分家協議一次分清,差價做明,今後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父母與子女各執一份,全體立約人簽名生效。經律師見證報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

  謝x巨(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胡x月(簽名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為(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義(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謝x豔(簽名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老人協議6

贍養人:xxxx

被贍養人:xxx,女,現年74歲,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xxx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曆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曆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於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xxx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後歸5家所有。

五、劉福祥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後,所辦後事在老大xxx家辦理,其餘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xxx為佔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後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叄萬元)。

贍養義務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贍養老人協議7

在協議簽定前由( )來向相關所有贍養人的家庭或其中的一員發出簽定協議日期和協議書上大概的.內容(以手機簡訊為準),並電話再次通知到當事人,未能在協議日完成簽字協議人員將不再補籤,作為完全棄權(即沒有贍養的義務和不得繼承被贍養人遺產。)

被贍養人:

住址: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家庭為單位):

自願放棄被贍養人遺產並不參與贍養者,將不在此協議書上贍養人一欄簽字,以此作為棄權的重要依據。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贍養人家庭代表: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

2、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

3、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二、贍養人的義務:

1. 贍養人應每月出資300rmb作為生活費用給到被贍養人,每年收取2次,即半年為一週期收取一次(即:每半年付1800rmb,必須一次付清,不可分批到帳,),特此新立一個帳戶為贍養基金(帳號和開戶行: )。時間:( )

2. 為了方便管理現推薦: 為代表負責賬務的管理與分配,推薦: 為監督人,為贍養人的出資做公平、公正的督促作用,使贍養人全部的出資費用完全應用到被贍養人身上。

3. 被贍養人特殊情況生病或住院時,所有贍養人都應共同出資負責、承擔一切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或拒付。

三、被贍養人的生活安排:

1. 被贍養人可選擇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內,安排護工人員悉心照料,護工人員每月工資在贍養基金中支出,被贍養人及護工的日常開支在被贍養人的當月養老金中支出。

2. 被贍養人可選擇與其中任何一個贍養人的家庭一起居住,按被贍養人的意願選擇為準,不得強迫或要挾被贍養人,在居住期間從贍養基金中每月拿出1500rmb給到贍養人的家庭作為辛苦照料補助,並可以在被贍養人當月的養老金中支出相應的費用( rmb),來作為被贍養人的生活費用及日常開支(包括正常的藥品費)。

3 . 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衛生整潔。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4. 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四、贍養人的受益:

1. 贍養人作為被贍養人的子女有照顧老人的責任,同時也享有被贍養人遺產的權利。在被贍養人去世後,可按最後符合條件的所有贍養人一起平分被贍養人的遺產(被贍養: )照顧老人表現突出者可給予一定的獎金。

五、贍養人不能盡到以上贍養條件的處置:

1. 沒有按時按期給被贍養人出贍養金的,(以訴第二條 1為準),在按照規定日期沒有按時把款付到的,及在超出所規定付款的時間30天內還不能交付齊差額款項的,即自動取消當事贍養人應得的所有遺產的權利,並且無需再另行通知當事贍養人。合同協議按事發時間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2. 在被贍養人生病、住院期間要求所有贍養人出資共同承擔的醫療費用,拒絕支付並在被贍養人出院(按出院日為準)一個月內還不能把應付的費用補齊時,即自動取消當事贍養人應得的所有遺產的權利,並且無需再另行通知當事贍養人。合同協議按事發時間即刻生效。特此注意!

六、被協議為有效協議,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

贍養老人協議8

被贍養人姓名_____父親:————母親:————

贍養人姓名_____長子:——————次子:————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為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五條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點:

贍養老人協議9

被贍養人:

贍養人:

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丙三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1、生活費:甲、乙、丙三方贍養人每月交贍養生活費300.00元(叄佰元)人民幣。必須在當月上旬交到經辦人。

2、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00.00元(壹佰元)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擔。

3、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擔。

4、上述所交費用交到指定銀行賬戶後,每方必須保留小票,年底交經辦人對賬。

5、生活費、醫療費每年按國家物價上升指數調整,由經辦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於被贍養人已故四子李小軍在華都花園所購住房(華都花園23棟2單元502房)部分資金由被贍養人出資所購買的小城鎮住房賣出的資金所籌集。現商議決定被贍養人的住宿由四媳負責。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住在已故李小軍所購的華都花園,以後如果夏桂蘭組成新家庭,兩位被贍養人願租房住,租金由夏桂蘭支付。所租房必須水、電、氣三通,並且不漏雨等基本條件滿足。

7、由於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有繼承李小軍遺產的權力,如果夏桂蘭不履行贍養義務,再根據法律進行遺產分割。

8、此協議一式八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辦人一份,報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9、未盡事宜,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贍養人:

甲(簽字):

乙(簽字):

丙(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執筆人:

在證人:

贍養老人協議10

被贍養人:

母親:______、父親:______

贍 養 人:

甲:______(長子) ______(長媳)

乙:______(次子)

因被贍養人年事乙高,並長期重病,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雙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一、被贍養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甲、乙雙方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對患病的被贍養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被贍養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被贍養人。

四、被贍養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贍養人自己選定,可以同甲、乙雙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甲、乙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待遇從優、生活來源由甲、乙雙方保障。供應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商決定,每人每年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____;必須保證被贍養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擔。

六、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擔。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八、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未盡事宜者,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甲(簽字): ________ 乙(簽字):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__

執筆人:________

在證人:________

________村委會

簽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老人協議11

被贍養人一:

被贍養人二:

贍養人一:

贍養人二:

贍養人三:

贍養人四: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一自願與贍養人一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一的生活費用: 每年負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贍養人二自願與 共同生活。

4.被贍養人二的生活費用: 每年負擔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處理

被贍養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較大花費的,由 共同分擔,在第一條約定的費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則

1.本協議經贍養人簽署後即生效。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5.本協議一式份,贍養人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簽署時間:年月日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