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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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1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黨支部

村委會

老齡委

長子:

次子:

女兒:

年 月 日簽訂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2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群居民,XX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XX與原配妻子XX(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與原配XX(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X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X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X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X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群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3

被贍養人:

,男,68歲,住址:

,女,68歲,住址:

贍 養 人:

,男,45歲,住址:

,男,39歲,住址:

,男,44歲,住址:

,男,38歲,住址: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何鳳英自願與被贍養人程榮清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榮清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華榮和程江明共同承擔,與董福安、董建軍無關。

3、被贍養人何鳳英的生活費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何鳳英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福安和董建軍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5、被贍養人何鳳英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20××年12月26日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4

為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打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費標準

核心內容:贍養、撫養費的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係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 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 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一、贍養費的計算。

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 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 %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二、撫養費的計算。

經法律程式夫妻離異,不與未成年或不能獨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應負擔子女的撫養費。只有一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30%給付,有多個子女時撫養費按其總收入的20%給付。

三、贍養費、撫養費的給付。

實際給付額高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實際給付額計算;實際給付額低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上述計算標準計算。

四、關於贍養費的具體給付標準。

筆者認為對(一)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設各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各地低保補助為上、下限,結合贍養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進行計算。即按贍養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數額(如M*20%)對照前述上、下限,如該數額在此區間內的則以該數額確定贍養費標準,如該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則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贍養費標準。對(二)老年人生病發生的醫療費,除保險理賠外,其餘費用應按醫療部門的票據額計入贍養費中;對(三)因生病或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無法照料的,應將護理費用計算在贍養費內,而這一費用將根據有關養老機構證明或當地一般僱傭人員標準計算;對前述(四)、(五)、(六)項贍養內容亦應以相應支出發票為據計算贍養費用。當然無論是贍養費的給付內容還是其計算標準都是相對而言,並非絕對。在確定贍養費給付內容及計算標準時既要考慮權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慮義務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護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綜合衡平各方利益。贍養費應該是保證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應低於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體給老人多少贍養費,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經濟水平。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標準確定。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5

被贍養人:李** 徐**

贍 養 人:甲:李**(次子) 徐*(次媳)

乙:李**(三子) 李**(三媳)

丙:夏**(四媳)

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丙三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1、生活費:甲、乙、丙三方贍養人每月交贍養生活費300.00元(叄佰元)人民幣。必須在當月上旬交到經辦人(鄧**賬戶上。(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卡號:**********,開戶人:鄧**

2、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100.00元(壹佰元)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擔。

3、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擔。

4、上述所交費用交到指定銀行賬戶後,()每方必須保留小票,年底交經辦人對賬。

5、生活費、醫療費每年按國家物價上升指數調整,由經辦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於被贍養人已故四子李小軍在華都花園所購住房(華都花園23棟2單元502房)部分資金由被贍養人出資所購買的小城鎮住房賣出的資金所籌集。現商議決定被贍養人的住宿由四媳負責。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住在已故李小軍所購的華都花園,以後如果夏桂蘭組成新家庭,兩位被贍養人願租房住,租金由夏桂蘭支付。所租房必須水、電、氣三通,並且不漏雨等基本條件滿足。

7、由於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有繼承李小軍遺產的權力,如果夏桂蘭不履行贍養義務,再根據法律進行遺產分割。

8、此協議一式八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辦人一份,報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9、未盡事宜,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贍養人:

甲(簽字):李小平 徐英

乙(簽字):李紅軍

丙(簽字):夏桂蘭

被贍養人(簽字):李紹榮 徐輝翠

執 筆 人:李先波

在 證 人:胡邦明 黃志傑 徐輝財 李紹興 李先洪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6

被贍養人(60週歲以上的公民 ):

男(女),歲,住址:

男(女),歲,住址:

贍 養 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男(女),歲,住址:

男(女),歲,住址: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 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 法》、《中共中央、xx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 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 元,糧食 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 不低於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後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 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 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xxx

(2)xxx

(3)xxx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影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 (簽字或蓋章)

日期: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7

被贍養人姓名_____父親:————母親:————

贍養人姓名_____長子:——————次子:————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為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五條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點:

老人贍養協議書範本8

被贍養人:

贍養人:

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丙三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1、生活費:甲、乙、丙三方贍養人每月交贍養生活費300.00元(叄佰元)人民幣。必須在當月上旬交到經辦人。

2、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00.00元(壹佰元)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擔。

3、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分擔。

4、上述所交費用交到指定銀行賬戶後,每方必須保留小票,年底交經辦人對賬。

5、生活費、醫療費每年按國家物價上升指數調整,由經辦人通知甲、乙、丙三方。

6、住宿:由於被贍養人已故四子李小軍在華都花園所購住房(華都花園23棟2單元502房)部分資金由被贍養人出資所購買的小城鎮住房賣出的資金所籌集。現商議決定被贍養人的住宿由四媳負責。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住在已故李小軍所購的華都花園,以後如果夏桂蘭組成新家庭,兩位被贍養人願租房住,租金由夏桂蘭支付。所租房必須水、電、氣三通,並且不漏雨等基本條件滿足。

7、由於被贍養人李紹榮、徐輝翠有繼承李小軍遺產的權力,如果夏桂蘭不履行贍養義務,再根據法律進行遺產分割。

8、此協議一式八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辦人一份,報送甲、乙、丙三方所居住的居委或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9、未盡事宜,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贍養人:

甲(簽字):

乙(簽字):

丙(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執筆人:

在證人: